【侮辱國歌】網媒記者去年奏國歌期間舉港英旗 認侮辱國歌罪囚3個月
【侮辱國歌】網媒記者去年奏國歌期間舉港英旗 認侮辱國歌罪囚3個月

劍擊港隊代表張家朗在2021年7月26日東京奧運中奪得花劍個人賽金牌,當晚過千名市民在觀塘apm商場觀看賽事直播,其中一名網媒記者在商場屏幕播放中國國歌期間高舉香港英國殖民地時期旗幟(港英旗),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成為首宗《國歌法》在香港生效後的定罪案件。他今(10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判刑時指他明顯是有備而來,有著周詳的計劃,終判處入獄3個月。


控罪指,被告梁恩寧(42歲)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5期APM商場内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即播放中國國歌期間高舉香港英國殖民地時期旗幟。


案情指,去年7月26日晚上9時許,過千人在觀塘創紀之城5期apm商場內觀看張家朗奪得金牌的頒獎典禮,其後在國歌奏起時,染上金髮的被告拿出一面港英旗,商場內就有市民發出噓聲及大喊「we are Hong Kong」,同時亦有市民選擇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拘捕被告,並搜出一張「自由人快訊」的記者證。案情續指,據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專家報告,港英旗是香港與英國的連結,自從香港1997年回歸後已停用,故被告案發時揮舞港英旗的行為是屬於有意圖侮辱國歌。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自小患有自閉症及低智商,就讀於特殊學校。案發時靠傷殘津貼維生及兼任義務記者,他現時已感到後悔,明白須要用合法途徑去表達意見。裁判官判刑時指,考慮到侮辱國旗的案例,認為監禁刑期不應少於4個月,加上被告有預謀去輕蔑、鄙視及侮辱國歌,從而引來不同政見人士的衝突,以致出現暴力的風險,須判處監禁。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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