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涉嫌於2019年11月13日參與上水堵路示威,兩批政見不同的人士互掟磚頭期間,七旬清潔工羅長清向後倒地頭部重創翌日不治,六旬男子X遇襲後左眼虹膜撕裂。兩人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脫,暴動罪成,法官杜麗冰今日(1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兩名被告響應網上號召有預謀地到場拆磚堵路,但卻沒有預視到事件的嚴重性,而暴動罪案件必須判處阻嚇性的懲罰,考慮兩人年輕及缺乏成人的適當指導,判囚5年半。
據傳媒報道,兩名被告劉子龍及陳彥廷均滿意判刑,透露不會提出刑期上訴。
杜官另特別表揚當日搬磚拆路障的市民為「無名英雄」(Unsung Hero),杜官指他們沒有尋求任何政治和個人利益,只是站出來幫助社會,行為無私無畏,正正體現了香港精神。杜官又指警方調查本案證據使用了逾千小時,讚揚香港警察眾所周知是全世界最優秀的警察之一,感謝警方在本案的協助。
19歲無業漢劉子龍及18歲學生陳彥廷,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誤殺羅長清。兩人另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香港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意圖使男子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以及參與暴動。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後,裁定兩人誤殺和有意圖傷人罪不成立,而暴動罪則成立。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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