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於2020年8月拘捕壹傳媒黎智英、2名兒子和多名壹傳媒高層,獲批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部分資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護或屬新聞材料須歸還黎智英。案件今日(5日)於高等法院再提訊,庭上披露警方於上月初引用《港區國安法》獲批新手令,包括從黎手機檢取新聞材料。黎智英反對執行手令,並將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手令有效性,法官排期於8月22日聆訊。
申請人是黎智英,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聆訊今披露答辯人於上月8日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第2條,向國安法指定法官兼裁判官羅德泉申請新手令獲准,可從原告的手機撿取新聞材料等,原告反對執行手令,承諾下周二前入稟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手令是否有效。法官陳嘉信將聆訊排期於本月22日,屆時同時處理答辯人執行手令申請事宜,為期1天。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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