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分別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區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發表的結論意見,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
港澳辦發言人說,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報告,許多評論偏頗失實,又指《港區國安法》的頒布實施,恢復法治秩序,保護安寧生活,令經濟社會發展重回正軌,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事實已充分表明《港區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治的,是極少數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與犯罪活動,保障的是社會繁榮穩定及絕大多數居民依照基本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
發言人表示,政權必須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是世界通行的法則。依法組織選舉,維護特區憲制秩序,是履行其憲制責任的正當行為,不存在所謂「減損人權」的問題;又強調聯合國是促進人類和平與發展的國際組織,保護人權是全人類共同追求的崇高事業,推動人權事業發展,首先必須做到客觀公正。港澳辦真誠希望,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今後報告能夠多一些實事求是,少一些不該有的偏見和謬誤。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堅定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和公認的政治法則,《港區國安法》充分體現了尊重和保護人權的原則,進一步維護了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有關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中聯辦敦促有關國際機構,摒棄傲慢與偏見,正視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以及《港區國安法》維護社會安定、充分保障人權的基本事實,作出應有的客觀、公正判斷。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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