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已「走佬」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被律政司加控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擇日判刑。許智峯得知罪成後隨即在Facebook發表聲明指,是次藐視法庭案是源於其他「莫須有」的指控,屬「不折不扣的政治檢控」,反映政權對打壓海外港人的反對聲音。他「公開並鄭重」表明藐視偏離法治的香港法庭,更藐視包括本案法官在內的國安法指定法官,亦表明對本案的指控「絕無愧疚」。
揚言判重刑亦無法緝拿他
許聲言即使法庭判他入獄五年、十年甚至終身監禁,政權既無法將他緝拿,國際社會亦會拒絕引渡,故法庭愈重判,只會愈顯得法令軟弱無力,反而自取其辱,淪為國際輿論的笑柄云云。
許提到香港政權針對公民爭取民主、自由的主張而作出刑事檢控,屬於侵犯人權,違反香港及國際的人權法。許邀請國際社會,特別是行普通法制度的國家,認清香港司法系統的「墮落」,並對國安法指定法官作出制裁等相應回應。
許最後強調政權對他任何刑事指控及判刑,無損他在國際社會中的行動自由,以及「反撲暴政」的決心,又指自己將會繼續在國際上的游說工作。
原圖:許智峯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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