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TO)周三(26日)裁定,中國每年可對總值6.45億美元(約50億港元)的美國進口商品徵收報復性關稅。根據程序,中方可以要求世貿正式授權,對相關美國商品徵收關稅,最快下月獲批。
案件追溯到2012年,主要源於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執政時代。美國於2008年至2012年向中國的太陽能電池板、鋼線等22項產品徵收反補貼關稅,中國遂於2012年向世貿提出訴訟。中方起初要求對24億美元(約187億港元)美國商品徵收報復性關稅,後來下調至約7.8億美元(約61億港元),但美國不同意,認為每年不應超過1.06億美元(約8.3億港元)的水平。世貿於2019年亦容許中國向35億美元(約273億港元)美國進口貨加徵關稅。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言人霍奇(Adam Hodge)表示,對世貿的裁決深感失望,認為反映世貿上訴機構錯誤解讀,損害世貿成員國保護勞工和企業,免受中國貿易補貼損害的能力,亦再次顯示世貿規則和解決爭議機制被利用作保護中國的非市場經濟行為,削弱自由市場競爭,有必要改革。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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