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都冇人信】認煽惑港人投白票聲稱不涉法律風險 許智峯:由我自己承擔
【講都冇人信】認煽惑港人投白票聲稱不涉法律風險 許智峯:由我自己承擔

涉違《港區國安法》正被香港警方通緝的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在社交專頁呼籲港人投白票反制立法會換屆選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發文批評許的行為「卑劣」,亦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反問為何不回港「抗爭」。


許智峯隨後在社交媒體回應稱,是次立法會選舉是「一場反民主、剝奪人權的虛假選舉」,又指「對之進行破壞及反制,摧毀假選舉的認受性,是香港人應有之義」。對於被指煽動抵制及破壞選舉,他直言不諱並「義無反顧」。


他又指,無論在選舉中投白票、廢票或完全杯葛不投票,均屬合法,認為行為本身不涉任何法律風險,是市民的基本權利。背負多條罪名、結果舉家「走佬」的他更聲稱,「所謂『違法煽惑』行為,是由我自己發起,也由我自己承擔」。


鄧炳強昨發文批評許智峯等「走佬」外國的通緝犯及流竄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指他們煽動香港市民杯葛抵制立法會選舉的行為,或已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根據《條例》,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包括向公眾作出任何形式的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皆屬違法,可判處監禁 3 年及罰款20萬元。而這些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亦有可能干犯《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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