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20次宣揚「港獨」、稱國安法僅裝飾 「二代美國隊長」否認煽動分裂國家罪
【港區國安法】20次宣揚「港獨」、稱國安法僅裝飾 「二代美國隊長」否認煽動分裂國家罪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涉於去年8月至11月期間違反《港區國安法》,多次在街頭及接受媒體訪問時公開宣揚涉及分裂國家的口號,他否認一項《港區國安法》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昨日(2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為第二宗國安法審訊的案件。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審理。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控罪涉及20宗事件,30歲被告馬俊文於涉案時間,於全港各處商場、政府總部外及警署外的公眾地方,不斷公開宣揚香港獨立,藉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其煽動行為包括帶領市民高喊「香港獨立,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民族自強、香港獨立」、「全民勇武、武裝起義」等口號,並多次向公眾展示印有「民族自強 ONE nation ONE Hong Kong 香港獨立」字眼的紙張。


被告又曾在接受訪問時宣掦港獨思想,表示其訴求乃香港獨立,又認為《港區國安法》只是裝飾,「情況就好似你衝紅燈一樣,你衝得幾次嘅,佢咪畀個警告你,再衝多幾次,你唔聽嘅,咁佢哋帶你上警車,上番個15分鐘嘅遵守交通規則課程,跟住就放你走啦」。


被告曾被警方拘捕6次,警誡下皆保持緘默。被告保釋後曾接受傳媒訪問,稱「光復香港」的意思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奪回香港的主權;「時代革命」是一場能夠實現香港獨立的一場革命,更呼籲公眾準備鬥爭,尤其在小學、中學及大學中討論香港獨立,並於每月5天的「特定日子」聚集呼喊口號,以宣揚獨立意志,從而醞釀下一場時代革命的來臨。被告稱自己即使被捕,仍會繼續行動,又認為討論及宣揚香港獨立並不犯法,集會及叫口號乃基本權利。聆訊今日繼續。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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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5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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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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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p4711@yahoo.com.hk
      acp4711@yahoo.com.hk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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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d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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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腦袋裝草,去尾國做隊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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