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指傳媒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而不守法
【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指傳媒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而不守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參加行政會議前表示,政府凍結《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約1,800萬元資產的做法是國際慣例,重申相關案件涉及非常嚴重的國安法罪行,當局有必要防範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對於有要求當局解凍部分資產,以支付《蘋果日報》員工的薪酬及遣散費等,林太重申,如有人申請解凍部分資產,保安局局長會依法處理。


她又稱,若有公司因被凍結資產而出現勞資問題,香港有保障勞工權益的法例,不論員工來自甚麼機構,政府都會一視同仁提供幫助。


林太重申,《港區國安法》列明保障人權和自由,但人權和自由並非絕對,今次執法行動亦與新聞自由無關,傳媒機構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而不遵守法律。


她重申,一般新聞工作不應該、亦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傳媒批評特區政府並無問題,但有意圖或有組織去煽動顛覆特區政府就另作別論,相信傳媒有能力分辨。 


林太又提到,《港區國安法》實施前,社會已忍受國家安全法律真空廿多年,國安法實施將近一年,政府必定認真嚴肅執行,不能讓法例形同虛設。林鄭月娥又指,國安法除了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外,亦有防範和制止的作用,認為法律要有阻嚇力,才可以發揮最大效能,對社會帶來利益。


被問到今屆政府會否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林鄭月娥表示,今屆政府任期只剩大約1年,估計無能力完成整個立法工作,加上立法會會期問題,相信不可能完成相關工作,但強調政府會盡量籌備相關工作。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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