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反修例案積壓 司法應改革?
【新聞睇真啲】反修例案積壓 司法應改革?

兩年前的6月9日,民陣發起「守護香港反送中」遊行,揭開反修例風波序幕。據警方最新數字,由前年6月9日至今年4月30日,於各區示威活動中共拘捕10,260人,其中2,608人已被起訴,佔整體被捕人數約25%。已經或正在司法程序的案件當中,約1,000人要承擔法律後果,包括715人被定罪、277人須簽保守行為、4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等。另外,各級法院接獲逾1,800宗相關案件,其中約70%已結案,但仍有不少案件有待處理,部分案件甚至要排期至2023年才開審。


至少14案件2023年才開審


據司法機構統計,截止今年4月底,共有超過1,800宗與社會事件有關案件,其中約1,200宗由裁判法院審理,逾80%已結案。可是,轉介到至區域法院的200多宗案件中,不少仍未處理,已安排於今年內至2023年開審;有14%未完成的案件,每宗有至少10名被告或以上。此外,有傳媒統計指出,目前至少14宗案件排期至2023年開審,包括前年7.1衝擊立法會案、前年11.18理大暴動案等,涉及132名被告,每宗案件涉及5名至14名被告不等。還有,理大暴動案共有64名被告,現被分拆成7宗案件審訊,其中一案訂於2023年12月27日開審,相信審訊將橫跨至2024年。


對於部分審訊程序較長,司法機構回應稱,與社會事件相關案件,由於涉及眾多被告、法律代表及錄影證據,案件的安排一般較繁複及需要較長聆訊時間。法庭已採取措施應對,包括增加司法人手、彈性開庭時間等。下半年荃灣法院大樓重開後,亦能處理涉及多名被告的案件。


應考慮司法改革 設特別法庭


然而,在法庭已作特別安排下,仍有反修例案件需排期一至兩年才開審,是否反映相關措施仍有不足?當局會否考慮檢視現有機制,甚至進行司法改革?正如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審訊延遲對爭取公義並無好處,而法庭有大量案件積壓,亦令到其他案件受拖延。她建議可成立特別法庭,專門處理反修例案件,當局能否考慮接納相關意見?事實上,法庭聆訊時間增加,證人對案情的記憶或會模糊,影響證供的準確性。例如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嫌於前年元朗「7.21事件」中參與暴動一案,就排期到2023年3月27日才開審。換言之,事發後約三年多,法庭才正式審理案件,這樣又是否有所不妥?


圖片來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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