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課程】教育局公布國安教育課程框架 初小要知道《港區國安法》4項罪行名稱
【國安課程】教育局公布國安教育課程框架 初小要知道《港區國安法》4項罪行名稱

香港教育局昨(4日)公布《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要求中小學遵循此框架推廣國家安全教育,而學校可以按不同學習階段,透過不同學科教授國家安全的內容。框架列出8項範疇,包括國家安全的概念和重要意義;香港國家安全立法的目的和原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法治的關係等。


對於國家安全概念,框架要求初小階段要認識「國旗、國徽、國歌」等國家象徵;遵守「奏國歌的禮儀」,亦要知道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由來,知道《港區國安法》4項犯罪行為的名稱和重要性,認識香港執行和維護法治的部門,認識保護市民的人,例如警察、醫護和解放軍。


高小階段要明白國家安全重要性;認識國家的歷史與文化,框架列舉兩項:「鴉片戰爭」、「國家改革開放」;國家改革開放,初步了解中央和特區的關係,訂立《港區國安法》的背景和目的,4項罪行的基本含義,以及立法過程涉及的中央國家機構,認識特區三權職能和運作,以及三權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初中階段則要認識「國家重要機構的職權和功能,了解國家制度的特點」;通過世界歷史中的「殖民擴張、局部戰爭、恐怖主義」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亦要認識《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明白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中央有權直接處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事務,以及香港有責任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明白《港區國安法》4項罪行的具體規定。


高中階段要了解國家參與國際事務問題,框架列舉3項:「一帶一路」倡議、中美貿易衝突和氣候變化議題;並要充分了解國家機構和中央駐港機構的角色和重要性,了解構成《港區國安法》4項罪行的元素,以及其他國家類似規定。


教育局發言人稱,學校需遵從指引要求,並按校本需要,適當增潤建議措施或採取其他合適的策略,締造平和有序的校園環境和氣氛,加強學生對國情和國家安全的認識、提升國民身份認同。為支援學校順利地推展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會持續更新/增潤相關學與教資源,包括於初中現有15小時的「憲法與《基本法》」獨立單元,加入3小時的「增潤部分:國家安全」。小學方面,當局亦新製作了「國家安全•你我要知」有聲繪本。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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