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駐港部隊為香江守國門
【新聞睇真啲】駐港部隊為香江守國門

在1984年5月25日,正值中英就香港問題談判期間,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向傳媒鄭重地表明,「恢復對香港的主權以後,中國有權在香港駐軍。這是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主權的象徵,是國家主權的象徵,也是香港穩定和繁榮的保證。」其後鄧小平會見香港工商界代表及香港知名人士時,再次談及駐軍的問題,強調「我們派軍隊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

 

只負責防務 不干擾地方事務

 

根據《基本法》第十四條,中央政府負責香港特區的防務,港府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另外根據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駐軍法》),自香港回歸後中央就一直有派駐解放軍到香港負責防務,而《駐軍法》第九條亦表明,香港駐軍不干擾特區的地方事務。

 

駐港部隊的職責,是為香港守住防務大門,而維持社會日常的治安工作就交由香港的紀律部門負責,例如警隊、海關等執法部門。不過,《基本法》第十四條中列明,港府可以在必要的情況下,向中央請求駐軍協助香港救災和維持治安。例如鄰近的澳門,在2017年強颱風天鴿吹襲時,就向中共請求駐澳部隊協助救災;而在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後,駐港部隊的身影亦出現在本港多個郊野公園,協助清理塌樹枯枝。

 

駐港部隊軍費由中央支付

 

另外,大家可知道,在回歸前港英政府為駐港英軍的軍費「埋單」的,在殖民地時代,軍費最高的一年,港英政府就足足要支付17億港元。可是在回歸後,港府卻不用負擔軍費,因為在《基本法》第十四條列明,「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而且在第一百零六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等等,所以香港從此就不用支軍費。基於這個原因,港府的財政安排就能更加靈活,能將更多的資源花在社會發展方面。

 

另一方面,駐軍人員在港需要遵守各項規定,包括《基本法》、全國性法律如《駐軍法》和軍中的軍規等,軍中紀律亦是相當嚴明。根據《駐軍法》第十七條,駐軍人員不得參加香港的政治組織、宗教組織和社會團體,所以較少在公眾場面露面。而駐軍在進行定期訓練、演習等,涉名香港特區利益的,通常都會事前通報特區政府。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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