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判處】15歲少年藏伸縮棍判15月感化 法官:表達訴求大前提是不能犯法
【依法判處】15歲少年藏伸縮棍判15月感化 法官:表達訴求大前提是不能犯法

去年9月15日港島集會期間,警方在銅鑼灣地鐵站內截查一名15歲少年,後搜出一支伸縮棍,被控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15歲被告早前認罪,裁判官何俊堯昨日(18日)判刑。何官指出,被告的感化令報告內容正面,考慮到案情性質、被告的態度良好、其家人願意給予支持,認為適合判處感化令。故此判處被告接受15個月感化令。不過何官亦提醒被告,法律雖容許市民表達訴求,但大前提是不能犯法。何官續指,一旦違法自然有法例規管,絕不應帶工具或武器作出違法行為。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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