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再審】黃毓民就向梁振英擲玻璃杯案提上訴 控方庭上交代:已構成毆打
【上訴再審】黃毓民就向梁振英擲玻璃杯案提上訴  控方庭上交代:已構成毆打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2014年在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上,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玻璃杯,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兩星期,黃毓民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控方指,當時梁振英聽到玻璃杯碎裂聲,已感到震驚並檢查自己有無受傷,屬即時反應,且黃毓民的擲玻璃杯舉動屬於「連續性的行為」,故擲玻璃杯行為加上杯子落地,已構成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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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 RTHK、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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