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19年9.29金鐘衝突 9人暴動罪成囚28至50個月 練錦鴻斥:抹殺持平務實討論空間!

//法官指呢場暴動明顯係有計劃,9名被告被判囚完全係罪有應得!//



2019年9月29日有反修例示威者在港島遊行後,於金鐘政府總部外堵塞道路,並投擲汽油彈及磚頭。有96人分別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及金鐘道暴動,其中4人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另5名被告則早前已認罪,法官練錦鴻昨日(13日)在區域法院判處各被告入獄28至50個月。



本案9名被告中,早前經審訊被定罪的4人分別為:21歲大學生鄧頌城,36歲音樂人劉彥昭,32歲女教師林翠雯及其弟、30歲工程師林志豪,其餘5名認罪被告則分別為:22歲技術員梁德煌、31歲廚師朱廣華、21歲學生劉永健、18歲無業楊志豪及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



練官判刑時指,案發時有人在現場派發價值不菲的示威裝備,有人控制人流,有人合力操作巨型橡筋,示威者互相合作、與警方對抗,因此練官認為案中暴動並非即興及完全無計劃。



練官又指示威者用雷射光束射向警方,並投擲硬物和汽油彈,雖然原始但亦有殺傷力,警方只是因有訓練和裝備,才沒有嚴重受傷,而非示威者有所保留。



練官續指,案發在金鐘這個重要商業區,而暴動持續約兩個小時,警方更曾於6分鐘內發射64枚催淚彈。練官認為當時情況極為嚴重,令居民、遊客的正常活動無法進行,為附近市民大眾帶來種種不便不快,更破壞香港長久以來引以為傲的聲譽,商店損失難以計算,政府須花費公帑去修復和清楚,社會亦進一步分化,抹殺了持平務實的討論空間,示威者眼中的高尚理念已淪為專制,而最大損失是香港的和諧、互信和國際形象,在短時間內無法修復。



練官最終判處各被告入獄28至50個月,其中不認罪的被告劉彥昭,練官考慮到其當時身上的裝備,及他曾持長竹站在路口,認為他有積極參與暴動的意圖,刑責較重,故重判入獄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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