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19年平安夜元朗「和你 Sing 」 青年撞飛防暴警、襲警罪成還押候判 陳炳宙如何識破被告捏造證供?

19年平安夜,網民發起在元朗一個商場舉行「和你 Sing 」活動,被告周俊榮為逃避警員,以肩膊撞向防暴警員,令警員「飛起」向後跌,被控襲警罪,經審訊後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罪成,還押至 10 月 5 日判刑,期間須還押。


裁判官陳炳宙裁決時指,被告稱案發時驚恐症發作,但片段所見,當警員開始截停戴面具人士時,被告若無其事;當目睹另一隊防暴警到場也沒有病發,但被警員截停便驚恐發病? 


裁判官質疑,看見示威者不受影響,但看見保障生命財產、維持治安的警員出現便驚恐突襲?


裁判官又指,被告聲稱案發時視線模糊,是驚恐突襲的病徵,但被告奔跑時卻多次在人群中左穿右插,成功避開途人,反應敏捷。


至於被告聲稱是為舒緩抑鬱及焦慮而到案發商場,裁判官質疑被告為何選擇到人多及有示威發生的商場? 反而「公園又大,山又大」,被告卻沒有前往?裁判官續指,被告一時稱因散心而到場,及後又稱到場買鞋、看衣服,原因前後不一致,捏造證供,自相矛盾。而被告自2018年起已沒有到精神科覆診。


裁判官續指,被告於剎那間垂下頭屈起上身以左肩撞警,是有意圖集中力量,如欖球員般衝向身形並不單薄的警員,撞至警員飛起向後跌,相信被告當時是全力出擊。警員倒地後嘗試兩次才能重新站起,有短暫暈眩,可見衝力之大。因此,裁定被告案發時奔跑逃避,蓄意用身體出盡全力撞向警員,猶如「好大嘅拳頭撼落警員度」,裁判官更自信此推論「穩如磐石」。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無預謀襲警,亦沒有使用手中雨傘施襲。而被告被追捕期間,跨欄跌落下層的舉動,顯示專注力受影響;而被告手腕骨也因此粉碎,脊骨爆裂,須接受半年物理治療,希望法庭可判處社會服務令。


不過,裁判官指在千鈞一髮、後有追兵之時,被告只是高估自己能力,跨過圍欄,是判斷錯誤,肯定被告案發時並無精神問題,只是以過往經驗捏造抗辯理由,又批評被告審訊時不忘抹黑警員,表明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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