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包圍政總幾咁極端暴力,市民都有目共睹。犯法仲想靠「路過」開脫?呢啲伎倆騙唔過法官!//
2019年9月下旬,銅鑼灣至金鐘一帶舉行遊行發生激烈衝突,約有500多示威者在政府總部聚集,向政總投擲汽油彈和磚頭,事後多人被捕。其中涉案3名男子早前否認暴動罪受審,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裁定3人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5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3名被告須還押。
陳官複述眾被告辯護理由指,36歲音樂製作人莫震宇被捕時身上沒有武器或藍色水劑,隨身帶備防護裝備不足為奇,閉路電視片段沒有捕捉到警員追捕經過,實屬警員無中生有。而21歲學生楊樂謙衣著明顯與示威者不同,沒有任何片段或鏡頭顯示其參與暴動,證據薄弱,難以排除只是旁觀者。24歲資訊科技工作者李其浚手套上沒有磚頭、汽油彈或藍色水劑痕跡,沒有戴上護目鏡和頭盔,僅得防毒面罩。
陳官反駁指,當日政總外有大規模嚴重暴動,情況可謂觸目驚心。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有示威者向政總外水馬陣投擲雜物,水炮車在內發射水炮,驅散效果不如預期。另外閉路電視鏡頭有限,或未能盡錄,沒有片段未必代表警員虛構。
陳官續指,控辯雙方均沒有爭議眾被告於現場被捕,再列舉被告裝備,莫震宇有護目鏡、護臂、頭盔、防毒面罩及替換衣物等;楊樂謙有雷射筆、雨傘、42個黑口罩等;李其浚有2張八達通、泳鏡、護目鏡、超能膠水和數十波子等。陳官認為莫李二人有不少裝備,波子亦非用以遊玩,而是滑倒他人,加上現場有大型暴亂,3人在防線外被捕。
陳官考慮到集結流動性,不相信旁觀者會穿深色衣著帶裝備,在兵荒馬亂之際到場旁觀感受動盪氣氛。陳官推論3人必知現場暴動,推論3人有參與,遂裁定罪名成立。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85298****49
2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