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追究到底】何君堯力數「爆眼女」涉四宗罪:非法集會、煽動他人參與動亂、以法律程序來阻差辦公、在海外挑起矛盾

//「爆眼女」以為可以呃「手足」同所有香港人一世?佢依家雖然遠走台灣,但何君堯認為只要佢返嚟就可以拘捕佢!//


前年被媒體炒作傷勢、博盡同情的「爆眼女」,日前被傳媒揭發已遠走台灣,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認為事件留下了很多疑點。他表示,雖然「爆眼女」已遠走台灣,但她觸犯的罪行或者涉嫌犯罪,一天她回來警方仍然有權與她查詢,甚至把她拘捕。


何君堯說:「她當時受傷的地方是一個非法集會,甚至有暴亂行為出現,所以她自己及一身的裝束,看到她真的可能在場涉嫌做出參與暴亂事件;當時也有網上傳聞指打爆了她的護目鏡,將布袋子彈放於旁邊,這些不很真確的傳聞甚囂塵上。作為當時人沒理由不知道,那為何她不去澄清?刻意地保持緘默,是有誤導成分,導致黑暴期火上加油,所以我覺得她當時的心態這樣做,姿態上這樣的表示有誤導成分,甚至煽動他人去做出社會的動亂。」何君堯指出,大家都關心這個人是否真的爆了眼,而這個人為何要蓄意、用盡千方百計,阻止警方調查她的爆眼事件。


何君堯續說:「看她的醫療紀錄,看傷害有多大,用私隱去阻撓就是無私顯見私,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例如不想事實浮現出來、不想警方知實際上她沒有爆眼。似乎使用法律程序來阻撓警方執法、執行職務,嚴重的是阻差辦公,更可以說濫用司法程序來阻撓警方,司法當局可以追究。」他又指,最重要一件事是「爆眼女」其後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是主動與選擇性的傳媒報章接洽,卻不去澄清自己受傷與否或是眼睛是否真的爆了,右眼是否真的失明,連這些都不澄清,只是做出這個動作蓋著眼,更加將謠言及誤導的消息去劇烈化。他表示,「爆眼女」在海外挑起矛盾,這個行動可能會跳入國安法中的範疇。


如此驚天大謊言被踢爆,何君堯認為其代表律師夏博義也有很大責任。他說:「資深大律師有沒有見過當事人?她是否一直用繃帶蓋著眼?你看不到?很多十萬個為什麼。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在這個情況中,我覺得有責任他也要澄清,甚至乎被調查。我不認為在這個情況下,有什麼叫做客人私隱或守秘的情況。司法系統中,法庭要質詢他,甚至大律師公會來說都有責任去交代清楚,還事實一個公道。」何君堯認為,夏博義現在面對上任以來一系列的指控,作為一個智者應該懂得如何辦,而作為負責任的專業人士及法庭的朋友應該在這個時候要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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