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公眾利益」乃私院核心理念 拒絕配合抗疫後果自負
【筆評則鳴】「公眾利益」乃私院核心理念 拒絕配合抗疫後果自負

香港新冠疫情持續嚴峻,不管大家是否認同已經進入第六波疫情也好,唯一肯定的是,未來新增的染疫人數,幾乎肯定會每日超過一萬。正當香港上下都為抗疫而竭盡全力的時候,我們赫然發現,原來繼今年第五波疫情高峰期之後,香港部分私家醫院再次被揭發疑似未有好好配合政府抗疫,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後,特首李家超近日先後批評私家醫院,指部分私院騰出病床接收公立醫院病人的工作做得不夠,質疑部分私家醫院「龜速」接收公院患者是不能接受。


部分私院抗疫表現欠佳


私家醫院在對抗新冠疫情的工作上,到底做得如何呢?有立法會議員今早在電台節目指出,在盧寵茂「發炮」後,私院接收公院病人的情況有少許改善,在私院提供的364張病床中,現時已有237張被公院病人使用,佔用率約為65%,惟有關議員認為,整體仍是不理想。


佔用率為65%是什麼概念呢,意思就是仍然有35%可以供公院病人使用的病床仍然空置,以今日香港的疫情而言,明顯就是極不理想。當然,我們亦不可能要求使用率達到百分百,始終病人出院後,醫院亦有一系列的工作需要處理,包括清潔消毒和轉院安排的行政工作等,但35%的空置率,未免也太高了吧。


私院須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為什麼市民對私家醫院是應該有要求和期望呢?其實,本港大部分私家醫院,例如聖德肋撒醫院、聖保祿醫院等,都是由註冊慈善團體營辦,獲政府免稅;另外,最少一半私家醫院,是以免地價或1,000元地價,獲政府批出土地,包括聖德肋撒醫院、中文大學醫院等。


再者,即使沒有獲政府任何資助也好,私家醫院在香港營運、在香港「賺錢」,其實是需要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去領牌,獲發牌照者,自然要承擔一定社會責任,這道理絕對是基本中的基本,根本沒有什麼需要討論的空間。是非黑白非常清晰,不管私家醫院是否有接受政府資助都好,在世紀疫症當前,營運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私院必須履行「白衣使命」


私家醫院的問題存在多年,社會風平浪靜、沒有疫情爆發,大家也未必會注意,但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沒有忘記,今年三月,即香港新冠疫情的巔峰期,多間私家醫院被傳媒揭發拒收發燒病人,結果連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亦開腔批評,涉事私家醫院的做法有違「白衣使命」。


為了解決私家醫院抗疫表現欠積極的情況,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更新現有法例條文,在《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引入條文,在緊急情况下容許政府強制徵用若干比例的私院病床。


政府可收回私院牌照


上述建議,絕對值得討論,在緊急情況下容許政府強徵病床,絕對是一個正確方向。另一方面,社會亦必須知道,《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其實亦賦予衞生署署長收回牌照的權力,當中列明「收回牌照」的其中一個理由,是「(衞生署)署長認為,有關機構以(或曾經以)違反公眾利益的方式運作」。另一方面,在申請牌照的時候,任何人向署長提出申請要求發出營辦私營醫療機構的牌照時,《條例》也指明拒絕發出牌照的理由,就即「(衞生署)署長信納,由有關申請人營辦該機構,會有違公眾利益」。


公眾利益,是《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的精神所在,亦必須是所有根據上述條例去營運的香港私家醫院核心理念所在。在對抗新冠疫情上「放軟手腳」,拒絕承擔起抗疫的責任,甚至是繼續以「龜速」接收公院患者,這些都明顯是有違「公眾利益」的行為,哪些私家醫院在「軟對抗」、不作為,營運者心知肚明,那些不合作、抗絕共同抗疫的私家醫院,香港所有市民都一定將你們記在心上,好自為之吧。


原圖: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4
好正
0
心心眼
0
好好笑
1
令人傷心
1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