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美籍律師別有用心 遞解出境合法合理
【筆評則鳴】美籍律師別有用心 遞解出境合法合理

各位讀者,今天想問大家一個情景題:


有一天,由於工作關係,你將一位朋友接到家裡暫住,衣食住行,照顧得舒舒服服。這位朋友不但不感激你的照顧,居然對你的家人大打出手,警察最終上門將他拘捕。事後,你下逐客令,他賴死唔走,還向其他人「唱衰」你,說你的不是。各位讀者,你們會怎樣處理這位「客人」呢?還會不會繼續讓他住在你家中?


不過,有人不知是否裝傻,還是故意炒作,似乎不明白這個如此簡單的道理。筆者想說的,就是在2019年12月反修例暴動期間涉襲警,早前被判罪成入獄4個月2周的38歲美籍銀行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他在上個月上訴失敗後需繼續服刑,至周二(22日)刑滿出獄,當日立即被入境事務處遞解出境。在前往美國華盛頓途中,他接受了美國政府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R.F.A.)訪問,聲稱對被逐出境不感到意外,形容「這不是真正的獲釋」。他又稱,無任何人向他解釋,入境處職員只向他展示一封信,並要他簽名,內容大概指他要離開,之後不准入境。


入境處做法合情合法合理


如果大家只聽這位美籍律師的片面之詞,可能就會被誤導,認為香港政府「不人道」、「剝奪釋囚的自由」等等。不過,如果從事情的本質客觀分析,入境處的做法完全是合情、合法、合理。


據報道,這位美籍律師曾任職美國銀行,因為該宗刑事案件,已經在去年4月辭職,他的工作簽證亦早已在去年到期,而這段時間他一直可以留在香港,只因他需要完成整個司法程序,包括上訴、服刑。因此,這位美籍律師雖然現已獲釋,但他如今既無本港公司聘用、無工作安排,兼有破壞社會秩序的案底,又怎能繼續獲批工作簽證在港逗留呢?


與暴亂分子沆瀣一氣


我們不妨重溫一下,這位美籍律師涉及的該宗襲警案件,這案件絕對不是「小菜一碟」。2019年12月,香港當時正值社會動盪的最高峰期,Bickett在銅鑼灣港鐵站內,襲擊一名正在追捕「跳閘」男子的休班警員。根據閉路電視片段,Bickett壓在休班警身上,拳打休班警的面部,導致休班警員身體多處受傷。期間,Bickett搶走休班警員的警棍,又質問休班警「Are you popo?」相信大家還有印象,「Popo」就是暴徒當年經常用來侮辱、嘲諷警察的稱呼。作為律師,Bickett居然知法犯法,與暴亂分子沆瀣一氣,當然是罪加一等。


觀乎這位美籍律師出獄後的所言所行,他似乎就無在獄中深切反省。例如他出獄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美國媒體《自由亞洲電台》訪問。《自由亞洲電台》到底是什麼來歷呢?《自由亞洲電台》隸屬美國政府轄下的美國國際媒體署,是由美國國會資助的「美國代理電台」,自成立以來,一直積極報道各類型的「反中」消息,被認為是本港反對派的「大台」。


疑借抗爭「大台」煽動仇恨


《自由亞洲電台》的報道,已經為Bickett貼上「逆權律師」標籤,他又對記者說「沒有想過放棄抗爭」。Bickett此番表態,是否想通過這個反中亂港「大台」,「英雄化」「浪漫化」自己的違法行為,搏取不知就裡的市民的同情,並從中煽動仇恨,繼續向香港社會散播仇恨的種子呢?既然Bickett口口聲聲說「喜歡香港」,但為何要在香港犯法?破壞香港社會秩序?臨走之時又要這樣「唱衰」香港呢?


事到如今,Bickett由一個月薪十多萬港元的律師,到現在被遞解離港,帶著襲警案底「回家」,完全是咎由自取。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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