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移居英國 還要做「香港人」?
既要移居英國 還要做「香港人」?

最近,關於用BNO簽證移居英國嘅問題鬧得沸沸揚揚,有人認為如果選擇以BNO簽證移英,就唔應該再擁有中國籍甚至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亦有意見覺得呢啲係「個人選擇」,唔應該「加辣」干預,而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所抱持嘅正係後者嘅意見,佢聲稱「希望中國政府能冷靜、心平氣和應對,讓香港人自行作選擇,不要作加辣措施」。囍雨質疑,所謂有權利必有義務,如果人已經選擇離開香港,又憑咩要求繼續享有權利,包括永久居民身份以至喺香港嘅福利呢?


不可佔兩家便宜


對於劉慧卿嘅說法,恕囍雨講得白啲,根本就係「又要走,又要留住著數」,成件事嘅道理其實好簡單,如果有人要以BNO簽證形式移居英國,即係放棄香港作為「家」或者永久居住地,既然人已經要走,點解仲要保留香港嘅永久居民身份呢?更何況,中國包括香港理應係唔承認雙重國籍嘅,想「佔兩家便宜」,囍雨覺得不太可能。


再討論落去,當然就係公平嘅問題,任何文明社會,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啲決策時,都必先要考慮到公平問題,例如喺經濟問題上,如果政府庫房「開倉」,可唔可以免去公屋基層戶租金,但完全唔提供惠及中產嘅措施(如退稅)呢?答案係唔可以嘅,因為咁樣「唔公平」。同理,如果有人選擇移居英國,但可以保留一切權利,而對於其他留喺香港、為香港付出嘅市民,都只係享有同等嘅權利,得唔得呢?當然亦唔得,因為唔公平!


有權利必有義務


透過以上例子,其實囍雨想講嘅,就係有權利必有義務,作為香港市民,不論係交稅、用工作等貢獻社會,係義務,有履行義務,就有包括享受福利嘅權利;而選擇咗移居英國嘅人,既然無履行義務,當然亦唔可以諗住自己有咩權利。想「有權利而無義務」?好抱歉,呢個世界無咁便宜嘅事,如果香港任由人士喺香港「自出自入」,而且係透過為人垢病嘅BNO簽證去移民,咁香港就唔係一個家,而係一間「酒店」。


近日,社會紛紛傳出中方可能會再就BNO簽證作出反制措施,囍雨喺度要提醒「想走嘅人」,今日英國收留你,當然係有利佢哋嘅國家利益,因為果邊經濟等環境都唔係好;有一樣嘢可以肯定嘅,就係如果有一日英國因為政治理由唔再收留BNO人士,而呢班人又失去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嘅話,到時兩頭唔到岸,咁點算好?為前途打算,會唔會變咗賠掉自己同家人嘅前程?考慮呢啲問題,真係要慎之又慎。 


圖片來源:劉慧卿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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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龙的傳人
    龙的傳人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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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得對~做英國狗~就吾好做中國人
    • +85293****26
      +85293****26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想得真美
      • +85293****26
        +85293****26
        3年前
        1 回應 檢舉
        對,魚与熊掌豈能兼得,既然選擇了英國,就放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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