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何來?
寒冬何來?

55名攬炒派人士被捕,引證社會人士早就提出嘅說法:「初選係戴耀廷癱瘓政府、攬炒中央」嘅一部分,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囍雨留意到,被指為「犯罪首腦」嘅戴耀廷噚日保釋後,表示「香港係進入咗寒冬,吹緊嘅風又猛又凍,但我相信香港人係會用自己嘅方法逆風而行」。依家天氣寒冷係客觀事實,如果戴耀廷所指嘅寒冬係講政治、社會環境,呢個「寒冬」其實唔係正正由戴耀廷所造成嘅咩?


戴耀廷是「聰明」的


首先,對於戴耀廷呢段好似有「意思」但又只係「講天氣」嘅說話,囍雨認為讀法律嘅戴耀廷係「聰明」嘅;依家佢以至其餘50幾人都係「有案在身」嘅人,涉嫌觸犯《國安法》可以保釋已經係「萬幸」,如果依家再作出咩言論,一嚟可能會涉及更多責任或者「罪證」,二來仲可能會影響到保釋。


至於戴耀廷嘅「寒冬」之說,如果佢係意有所指,囍雨就必須講句,香港嘅「寒冬」,源於違法達義,亦即係源於戴耀廷。同時佢又叫人「逆風而行」;係咪又想叫人繼續去衝,其心未息呢?


初選乃「非法手段」


過往戴耀廷被捕、被檢控以至被入罪,佢都有好多嘢講,好多歪理去駁斥執法者甚至詆毀法治,囍雨好奇,點解今次佢咁少嘢講呢?囍雨就認為,咁係可能因為戴耀廷都自知「理虧」,當中道理好簡單,佢提出嘅「真攬炒十步」,要攬炒港府、中央甚至令香港有「新開始」,有違《港區國安法》罪嫌甚重;而初選係咪違法嘅問題亦好簡單,香港嘅選舉制度,根本就無所謂「初選」,嚴格嚟講無人可以喺自己黨派或者功能組別團體以外辦選舉,更加無人可以有法律權力叫其他人「唔好參選」。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7至9條,任何藉賄賂、武力、脅迫或欺騙手段以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的行為,均屬舞弊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00元及監禁七年。既然法律唔允許任何人阻止他人參選,所謂「35+民主派初選」自然好可能違反香港選舉法例,因此可以話係屬於「非法手段」,配合「真攬炒十步」嘅計劃,犯罪意圖以至行為,都相當有罪嫌。


至於否決財政預算案攬炒派話係「合法行為」,囍雨想講《基本法》所講嘅否決應該係議員審議時,行政與立法機關就某份預算案、某項內容出現分歧或矛盾,而唔係預算案都未有就「無差別」否決,亦唔係政客用嚟令政府以至社會停擺嘅手段。換言之,攬炒派欲以此要脅、癱瘓政府,亦唔見得係「合法」。 


革命,從來都係以「生命作賭注」,戴耀廷如果要令香港有「新開始」,咁佢自己本身,都要預咗自己嘅人生會有唔同嘅「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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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3****26
    +85293****26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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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渣,敗類!
    • 龙的傳人
      龙的傳人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戴耀狗就是港獨头目~罪不可赦

      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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