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張曉明拒赴「違法」之約
【讀者來稿】張曉明拒赴「違法」之約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早前「邀請」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出席真普聯的「公民提名何懼之有?」研討會,結果給張主任在私底下回絕邀請。不知是否心有不甘,梁家傑大狀旋即在9月12日的報章地盤中表示:「張卻連與民間當面辯論的氣魄都沒有,只以『我說了算』的嘴臉,將公民提名判了死刑,將一切異見者排拒。」同日又在另一報章地盤寫道:「張傳達的意思非常清楚。『溝通』就是單向地通知我們中央的意旨,是『朋友』的就要順從,沒有討論空間。」觀其措辭,一般市民不知就裡,很可能會覺得梁大狀遭張主任罵得狗血淋頭,是含冤受屈的一方!


或許如此,中聯辦不得不在9月12日當天火速把張曉明當日回覆梁家傑的信函以全文刊登的方式上載至網站,信中清楚解釋《基本法》中普選行政長官的規定,討論普選辦法「正途是沿著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規定的軌道往前走,而不是脫離法律規定的軌道走彎路。」言簡意賅、語氣平和,說明因為「『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蒞會之邀,恕不應約。」

的確,張曉明作為中央駐港機構的最高級官員,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實在不得不格外重視。由於《基本法》已白紙黑字寫明特首的候選人是要「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因此,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雖是後話,但部分人口中所謂的「公民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毋庸置疑。可惜的是,自稱祟尚法治的梁大狀本應深諳法治要義,卻偏偏有法不依,硬要跟你討論一些偽議題,試問張主任可以和他討論甚麼呢?

恕筆者斗膽說一句,《基本法》已頒布多年,偏偏在臨近實現普選的此時此刻,才有人接連就著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一項不斷作出質疑,甚至是妄圖將提名委員會徹底推倒,若然不是多年來沒有看過《基本法》的話,那大概只有一個可能 – 立心搞事,引起混亂!

至於梁大狀的邀請,按張主任信中所述,他也是從報章上得悉自己「獲邀」,如果梁大狀真有誠意跟張主任理性討論,斷不可能連一封邀請函也懶得發出,只靠傳媒和張主任「隔空對話」,除了說是「政治宣傳技倆」外,實也想不到其他更好的形容。

筆者認為,既然梁大狀一直將「實現普選」掛在口邊,就請他別只顧耍這些「政治花招」,認認真真按《基本法》去提出可行和切實的建議!要不然只贏了眼球,卻可能輸了香港人的普選呢!

圖: locp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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