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議席」經驗值得參考
「超級議席」經驗值得參考

隨著政改諮詢終於展開,誠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所言,我們已經正式進入迎接普選的「大直路」。諮詢文件並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列出七大議題中,供大家集中討論及提出意見,當中顯然以有關提名委員的四大議題最受重視,筆者也想以僅有的識見在此談談自己的看法並與大家交流。

首先,由於《基本法》已清楚列明特首候選人是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而2007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亦明確指出,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因此,任何想架空的提名委員會的建議,我們均應予以摒棄。否則,有關建議便很有可能違反《基本法》及人大決定。

目前選舉委員會由四大界別共1200人組成,合資格的選民人數則約為25萬。相對香港逾300萬的登記選民,這個25萬的選民數字相對上當然難以令普羅大眾完全滿意。因此,筆者大膽建議提名委員會的選民資格,應開放予香港所有已登記選民,並由他們按特定准則加入四大界別的一些舊有或新增界別分組中,選出若干提名委會委員(例如是新設界別中的一百名委員),再由這些委員參與提名特首候選人。這種模式就類似2012年的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中,全港選民均擁有功能界別的一票,部分投給傳統功能界別,部分則投給新設的「超級議席」(即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並選出其中五名立法會議員,而「超級議席」最終的投票率超過五成,亦顯示出這種開放頗令市民受落。

全民選出提委會

需要指出的是,這個「全民選出提委會」的構思,跟學民思潮那個「全民成為提委會」的提議,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最大的分別,應是前者較大機會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而後者則不然,皆因由「全民選出提委會」,相信不會破壞到現時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的組合,但「全民成為提委會」,則顯然是將四大界別置之不理。根據「全民選出提委會」的構思,選民基礎可以大幅度擴闊之餘,提名委員會的認受性自然亦會有所增加,且也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可算是在明確加入了「全民」概念的同時,卻又不違反《基本法》及人大決定。跟當日達成共識在立法會增設「超級議席」一樣,可能是有利民主向前邁進關鍵一步的好方法。

若然提名委員會的選民確定由20多萬人擴大至所有已登記選民,那麼,「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以至是「提名委會員產生辦法」兩大議題,往後的爭議聲音相信也會來得較細。

誠然,無論是「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基礎」,抑或是「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及「提名委會員產生辦法」,即便我們解決了這三大議題,但餘下一項有關提名委員會的「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議題,相信才真真正正是各界聚焦所在。但有道是按部就班,且看筆者的小小意見,又能否為社會各界帶來靈感衝擊,大家一起有商有量,先行就其中三大議題達成共識?

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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