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美國「撩交打」 還要惡人先告狀
【諸行無常】美國「撩交打」 還要惡人先告狀

美媒《華爾街日報》月初發表帶有種族歧視的辱華文章,引起中方強烈不滿,中國外交部先後多次提出嚴正交涉,要求報方正式道歉並查處相關負責人。但《華爾街日報》方面連日來對此愛理不理、不斷推搪,美國官方更是不聞不問,忍無可忍下,中方作出反制,宣布吊銷該報3名駐華記者的記者證,並限期離境。消息一出,美國國務卿這次倒是「迅速」跳出來譴責中方,稱「成熟和負責任的國家都理解自由傳媒就是會報道事實以及發表意見」,又稱希望中國和美國一樣,「能得到準確資訊及享有言論自由」。筆者敢問,「準確資訊及言論自由」可包括種族歧視、惡意攻擊、不負責的抹黑嗎?

 

對於《華爾街日報》這篇題為「中國是真正的東亞病夫」(China Is the Real Sick Man of Asia)的評論文章,單看標題,大家會作何聯想?是否意在勾起中國人的歷史傷痛再施加侮辱?當文中指摘中國「抗疫不利」、疫情對中國金融市場的衝擊「可能比其野生動物市場更危險」時,筆者又要反問,這些是事實?還是惡意、失實的抹黑攻擊?文中又可有客觀講述中國如何傾力防控病毒傳播、如何分享疫情資訊為全球防範疫情作出的貢獻?筆者想說,如果這種歧視、侮辱、罔顧事實,都是美方可以接受的「準確資訊、言論自由」,那麼相比之下,中方不歡迎辱華媒體、驅逐其在華僱員,實在是「太客氣」了!

 

一邊喊自由 一邊打壓中方新聞自由

 

更令人憤慨的是,終日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掛在嘴邊、要求他人「尊重」的美國,自己又是如何?日前美國國務院正式宣布,將包括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在內五家「官媒」的駐美機構視為「外國使團」級別,而且相關措施即時生效。大家可知這一招有何用意?簡單而言,就是要求這些媒體的駐美機構,必須向美國國務院呈交僱員名單、申報在美資產,而且,若有任何人事變動,要「呈報」,若有租賃或購買新物業,也必須事先獲美方批准。大家認為,美國這是尊重言論、新聞自由,還是打壓中國新聞機構的自由?如果中方也如此對待美方「機構」,美國又會是何反應?

 

「限制別人、保障自己」的霸權

 

筆者想指出,侮辱、歧視中國在先的,是美國媒體;對中國駐美機構更加管控在先的,是美國政府,現在竟然還要惡人先告狀?既然美國如此崇尚「自由」,那麼筆者再推遠些,請問美國官員為何又要「周遊列國」,限制其他國家與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做生意的自由?為何要限制美國企業替華為製造晶片的自由?筆者想說,世界上任何「自由」,都不包括不負責任、不計後果的「言所欲言、為所欲為」,更不包括「限制別人、保障自己」的「霸權自由」。其實,真正成熟、負責任的國家,都懂得先要尊重別人,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


原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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