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文章】強制工作防懶人濫用綜援
【精選文章】強制工作防懶人濫用綜援

終審法院日前裁定持單程證來港人士居港滿7年才能領取綜援的規定違憲的判決一出,在網上世界即時激起千層浪,不少網民發出了「蝗蟲快滾回大陸」、「新移民又來蠶食資源」等怒吼,更有網民在Facebook開設「我係香港人!強烈反對批綜援比新移民」專頁,連日間已吸「like」數萬個。究其實,近年不少香港人把從內地來港的新移民標籤起來,確確實實是因為當中存在一部分好食懶非之徒。到底,我們是厭惡該些懶非之徒?還是把辛勤勞動的新移民也一併算進去?

免社會保障制度崩潰

終院今次的裁決,毫無疑問會令符合申請綜援基本資格的人數大幅增加,有傳媒更形容為「綜門大開」。然而,判決既出,且政府亦已表明不會上訴,我們現時還去討論綜援制度應否涵蓋居港未滿七年的新移民,也確實有點不切實際。事已至此,為免社會保障制度崩潰,我們現階段真真正正要找出來的,是部分濫用綜援的懶人,當中,既包括新移民,也包括永久性居民。

在最低工資調升至時薪30元後,普遍的低薪工種也有大約9000元月薪,然而,相比於領取綜援的3至4人家庭來說,這9000元很可能還是及不上,做成「打工窮過領綜援」的現象仍然存在。當然,筆者絕不認為現時的綜援水平過高,相反,只是最低工資仍未發展成熟而已。不過,就著近年社會反濫用綜援的呼聲愈來愈高漲,政府也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今次的事件,也足見綜援制度有改革的必要。

最令人覺得公平及有望防止綜援被濫用的做法,應是參考外地部分地方的經驗,實施類似社署多年前也曾構思推出的「強制工作」制度,所謂的「強制工作」,簡單而言就是由政府安排工作給領取綜援的人士,特別是領取失業綜援的人士以至部分單親家長,限定他們每月要做滿若干小時才能領取綜援,若不接受工作或時數不足,政府有權撤回或減少他們的綜援金額。尤其是在最低工資實施的今天,不少低技術工種由於厭惡性問題而缺乏人手,這正好讓領取綜緩的人士付出他們恰如其分的貢獻。這種做法,一則可以杜絕真正的懶人,皆因若然他們發現領取綜援的生活不比打工「hea」的時候,他們自然會自動脫離申領綜援的行列;二來這種做法除了可以在適當時候真正幫到有需要的人士,亦可令受助人避免受到社會負面的標籤;三來強制工作可幫助有心工作但不能找到工作的人士累積工作經驗。

只要界線設得好,即使「綜門大開」,我們也能有效地向部分一心求福利的新移民「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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