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短打】黎智英壞事做盡絕非「英雄」 美西方借獎項聲援反成笑話
【焦點短打】黎智英壞事做盡絕非「英雄」 美西方借獎項聲援反成笑話

「黎智英案」正等候法庭擇日宣判,反中亂港分子當然不甘寂寞,繼續搞各式各樣的小動作!國際新聞學會及國際媒體支援組織日前就宣布,授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所謂的「世界新聞自由英雄獎」,宣稱黎智英「不畏艱辛,勇敢捍衞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民主價值」云云。不過事實是怎樣,相信大家都很清楚,黎智英緣何入獄。


黎智英是因欺詐而入獄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等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等罪,案件在8月底已完成結案陳詞,目前正等候法庭擇日宣判。但必須重申的是,目前黎智英是因為欺詐罪及非法集結罪而入獄,到底與所謂「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呢?難道美西方法律中沒有這些罪行?


美西方媒體一直絕口不提的是,黎智英目前是因為欺詐罪而入獄,為什麼呢?因為這樣會有損他們的「造神論」。事實是黎智英20年多來利用科技園提供的租務便利來牟利,去處理自己的私人業務,根本就不是什麼「捍衞新聞自由」。


最諷刺的是,早前黎智英還被「提名」角逐諾貝爾和平獎,不少反華媒體將這個「提名」說到「得獎」一樣,明明每年都是那幾個反華分子提名黎智英,就說到好像甚具國際認受一樣。而今屆提名黎智英角逐諾貝爾和平獎,正是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兩名共同主席,這個委員會就是經常要求美國政府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


這些西方政客提名黎智英,擺明就是以「提名」之名,行反華之實。翻查資料,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獎原則,是「在促進各國團結一致、廢除或減少常備軍,以及舉行和宣傳和平會議方面貢獻最多的人或團體」。到底黎智英憑什麼獲得「提名」?甚至可以說,黎智英的行為,根本就與這個準則背道而馳!


歷來行為與「團結」有何關係?


黎智英多年來在香港的所作所為,大家都看在眼裡,尤其是利用壹傳媒在香港大搞「狗仔隊」文化,為銷量、為賺錢騷擾過不少名人明星,早已引起天怒人怨,這些「舊帳」已罄竹難書。而根據「黎智英案」的證供,黎智英被指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之前有媒體亦曾披露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勢力的神秘金主。敢問美西方政府,會稱這些威脅國家安全的行為,是「促進各國團結」嗎?


今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候選人共338組,其中個人244名,組織94個,足以反映提名的門檻相當低,而黎智英多年來也未能得獎,可想而知,就連相關評審都根本未考慮過讓黎智英得獎,這一切都是反華分子的「幻想」!


辦報、經營媒體,心態上為了「牟利」,其實也很正常。但黎智英最不正常的,是他做出了很多不是正常媒體該做的事情,才會落得今天的下場。這些根本與什麼「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無關,更不是什麼「英雄」。


雖然「黎智英案」尚未宣判,但反中亂港分子就算再搞小動作,也無法影響大家的認知。明眼人都清楚,他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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