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首次引用《社團條例》,阻止煽動「港獨」的「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強調,行動是基於對國家安全或公其安全需要,而他給予「香港民族黨」21天時間作出申述。
經民聯梁美芬認為,除了港獨外,自決亦不應被容許,港府不應迴避問題。梁美芬重申,香港主權在於中國,直言「只有主權國家方能提倡自決,在香港鼓吹自決,其實只不過不是直接用上港獨字眼,法律上、《基本法》和國際法均不容許」,強調鼓吹自決等同港獨,政府不應縱容。
梁美芬期望,警方及公司註冊處應該從社團註冊、公司登記方面,注意團體的主張和行為會否違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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