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之言】雙學三人案 常任法官鄧國楨:無論動機多好都要負責
【法官之言】雙學三人案 常任法官鄧國楨:無論動機多好都要負責

「雙學三人」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就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的刑期覆核提出上訴,今日在終審法院審理。終審法院聽取各方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裁決,三人獲准繼續保釋。今日的審訊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鄧國楨、霍兆剛及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審理。幾名法官在庭上釐清了今次上訴的一些事實和原則。

 

鄧國楨明確指出,上訴庭的指引可防止他人參與涉及暴力的集會,並無犯錯。鄧官又提到被告鼓吹「和理非」,如果被截停,立即舉高雙手、不前進,示威便已達到目的。

 

鄧國楨強調,即使產生寒蟬效應亦無不妥,因為法院是希望透過判刑,阻止其他人不要採用暴力的方式抗爭。鄧官明確指出,上訴庭是要告訴年輕人,如越過界線,無論動機多好都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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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司法機構、港人講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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