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犯咗乜法】中大學生會反問校方「犯咗乜法?」 湯家驊:或涉《刑事罪行條例》
【話你知犯咗乜法】中大學生會反問校方「犯咗乜法?」 湯家驊:或涉《刑事罪行條例》

日前中大校園內,多處都被貼上了各式的「港獨」橫幅及海報。校園在開學第一天便受到「港獨」主張的衝擊。校方在拆除之後,昨日又再次出現印有「香港獨立」的橫額。中大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即時向學生會發出信件,重申有關言論屬違法,並強調大學文化廣場及民主牆乃學校授權中大學生會代為管理,要求學生清除有關單張及橫額。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接受報章訪問時指出,《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寫明,任何人若「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氣候定罪可處監禁三年,相關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官方。湯家驊指出,校方如果準備追求,可以報警就事件要求調查,警方亦可根據情況自行調查。之後若律政司書面同意,將可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原圖:中大路邊社fb、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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