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李寶蘭署任執行處首長】白韞六回應林卓廷:不涉任何廉署調查案件 亦非因受到壓力
【終止李寶蘭署任執行處首長】白韞六回應林卓廷:不涉任何廉署調查案件 亦非因受到壓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日​前在報章撰文,談以特權法查「UGL事件」;而昨日立法會亦通過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早前的廉署高層人事變動。廉政專員白韞六今日就在報章撰文,再次回應針對廉署的批評。

白韞六在文中回應林卓廷,指林在文中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白韞六在文中指出,當初對廉署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的署任,是「方便行政」的署任,同「以待晉升」的署任有分別;而終止李署任的決定,是因為李寶蘭並沒有通過相關的考核評估,不能成為「以待晉升」的署任。在作出撤銷她署任、安排她返回原來崗位的決定​時,李本人便提出了辭呈,他亦有極力挽留,在挽留無效後,與李寶蘭在7月18日解除合約。白韞六指今次的人事調動「是一件單純的人事管理事件」。

白韞六亦在文中明確表示,「終止李寶蘭署任的決定,純粹基於人事管理上的考慮,不牽涉任何廉署調查的案件,亦不是因為受到任何壓力」,否認林卓廷在自己的撰文中,指是特首梁振英干預廉署的說法,並強調李寶蘭的任免並不需要得到行政長官的批准。

白在文中最後指出,若個別案件的調查未完結而被議員在立法會公開調查,是「有可能損害執法機構的調查」,並且強調,「廉署一向秉持無畏無懼、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以及依法辦事的原則履行法定職責,不受任何人士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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