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向特首擲杯案 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8月8日續審
黃毓民向特首擲杯案 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8月8日續審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玻璃杯案,法庭裁定普通襲擊案表證成立,並接納nowTV及有線電視新聞片段呈堂。黃毓民早前反對三間電視台新聞片呈堂,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朱仲強今日作出裁決,接納nowTV及有線電視的新聞片段呈堂,但未接納無綫電視的新聞片段。案件押後至8月8日,黃毓民將自辯及傳召六名證人,包括五名立法會議員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預計審訊五天。黃毓民被指在前年七月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向梁振英投擲玻璃杯,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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