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批評彭定康文章罔顧事實
教育局批評彭定康文章罔顧事實

末代港督彭定康日前在Project Syndicate網站發表文章,誣衊違法佔領後特區政府收到中央的指示在大學挑起事端,繼而對大學收編。教育局今日嚴正回應彭定康的「文章 」,直斥有關說法「毫無事實根據」,純屬「無中生有」,特區政府深表遺憾。

教育局在回應中指出,彭定康在其文章指「似乎是因為學生強烈支持二○一四年的民主抗議活動,他們所就讀的大學應當受到懲罰。於是香港政府匆匆忙忙地挑起事端,顯然是在北京政府的命令之下」,重申上述說法毫無事實根據,純屬無中生有,特區政府深表遺憾。

踢爆彭定康「講大話」

另外,彭定康在文中又指在他出任港督時,已認為大學應自行選擇校監,但大學不容許他辭任。對此,教育局在回應中特別指出,彭定康就任港督期間,於1994年會同行政局批准三間學院,即城市理工學院、浸會學院及理工學院升格為大學,同時確立了由總督出任本港所有政府資助大學「Chancellor」的法定制度,並以法例規定之。其後,彭定康在餘下任期未有修改此制度及法例,至香港回歸時,此等制度及法例亦沒有廢止。因此,目前由行政長官出任政府資助大學「Chancellor」的做法,正正是源於當年彭定康總督的決定。教育局在回應中更指彭定康發表文章提出論點是完全罔顧事實的行為。

有關彭定康對於有關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批評,教育局中引用了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發表的演辭,回應言論自由及院校自主的問題。馬斐森的演辭指:「港大的學術自由仍在,並維持得很好」(原句為“Academic freedom is alive and well at Hong Kong University.“)。院校自主方面,馬斐森在演辭中指:「至於院校自主,港大作為政府資助的大學,沒有也不可期待有完全自主,因大學要對公眾負責。」(原句為"We do not however have complete institutional autonomy and nor can we expect it. We are a publicly funded institution and it is entirely appropriate that we are responsible to the public")。

教育局最後重申,學術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會價值,受《基本法》保障,更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賴以成功的基石。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維護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均為獨立自主的法定機構。這些院校有各自的條例及規程,載述其成立宗旨、職能和管治架構。法例訂明院校所享的權力和自由,以履行其成立宗旨和職能。

教育局回應彭定康文章全文連結: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2/24/P201602240652.htm

原圖:d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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