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與謬誤】七警與曾健超襲警案是兩案 勿混為一談
【事實與謬誤】七警與曾健超襲警案是兩案 勿混為一談

曾健超雖是前者原告但亦是另一案的被告

謬誤:刻意放生?

事實:七名警員被控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是刑罰較高的罪名,入罪門檻高,但法官可就案情以門檻較低的條例定罪。

謬誤:淡化事件?

事實:安排同日拘捕以及同日起訴,是因為整件事在很短時間內發生,是一系列事件裏的不同階段,做法較公平,過往其他案件也有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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