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委海外法官屬基本法獨特安排
【司法獨立】委海外法官屬基本法獨特安排

就傳媒查詢律政司對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在報章發表的言論的回應,律政司發言人今日回應時明確指出,終審法院的成員包括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英國、澳洲)的資深法官,是《基本法》下的獨特安排。這安排有利香港發展普通法,加強香港與其他普通法國家的交流和互動,亦有助增強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獨立和維護法治的信心。

發言人又表示,由於相關安排在《基本法》中有明確條文,海外法官依據《基本法》參與終審法院處理案件不存在違憲問題。

發言人最後說,正如李國能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享有全面的解釋權。在律政司方面,律政司將在《基本法》的框架下,盡量通過香港的法律和司法體系處理香港的事宜。

原圖:hkcfa.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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