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三權】李慧琼:不實行三權分立 不代表三權間沒制衡
【認識三權】李慧琼:不實行三權分立  不代表三權間沒制衡

中聯辦張曉明主任日前提及,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而行政長官有超然的法律地位,言論遭到上綱上線和斷章取義。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在報章撰文時表示:「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不代表三權之間沒有制衡,尤其是特首,既受中央監督,亦要向立法會負責,更不可以凌駕法律,『土皇帝』一說,不知從何談起。打開報章,立法會監察特首的報道,還會少嗎?」

對於張曉明曾提及:「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回歸前不是,回歸後也不是。」李慧琼指出,港英時期,《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沒有三權分立的安排,港督兼任立法局的主席,立法局只是總督的立法諮詢機構,港督通過委任議員,在議會有穩定的支持,當時實行的是行政主導,而非三權分立。

原圖:中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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