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擺明心中有鬼,最初先會喺度講大話!//
一名紋身師涉嫌於今年10月在旺角警署的外牆塗鴉,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前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個月。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被告刻意挑選塗鴉位置,明顯挑戰執法機關,即時監禁是合適刑罰。
38歲被告孫梓然在警誡會面時,曾稱受酒精及分手影響塗上女友生日。辯方求情時則澄清,被告因擔心涉及敏感日子而編作理由,他否認與政治有關。
劉官判刑時指,法庭不會考慮被告塗鴉「8964」的背後原因,是否與政治有關。官續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與同行人士有交流,步履如常,不同意被告案發時受酒精及分手影響。劉官又留意到被告當時「邊行邊望牆」,其後站定作塗鴉,而案中塗鴉與外牆上的其他圖案有一些距離,因而認為被告是刻意挑選位置,終判被告入獄2個月。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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