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員在「關愛隊」制度下的角色及定位
地方官員在「關愛隊」制度下的角色及定位

本文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白田社區幹事、特許測量師林偉文


特區政府於上星期完成荃灣、南區「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的遴選工作,及宣佈入選名單,成為當區的關愛隊,為居民提供地區服務。特首李家超在特首候選施政大綱提出關愛隊的概念,一度被外間「吹冷風」,批評政策為「豬頭骨」,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過,筆者反對以上立場,認為地方政府官員能夠配合關愛隊的工作,將會產生最大的協同作用,可真正為居民提供應有的服務。

 

在討論地方官員如何配合關愛隊工作前,筆者想講講關愛隊的由來及其目的。關愛隊伍的概念是源於去年3月的,政府原打算進行新冠肺炎全民檢測行動,但全民檢測其後無疾而終。據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解釋,地區政府官員未能與社區團體建立有效的溝通橋樑,達不到全體動員的作用。

 

事實上,特區政府成立關愛隊的原意,就是希望凝聚社區資源和力量,支援政府地區工作和加強地區網絡。萬一地區遇到突發事情,關愛隊可以即時提供協助,幫助當區居民解決問題。

 

關愛隊設立的原意及目的非常清晰,是借地區團體所建立的關係網,來促進地區居民和政府部門的溝通,達到「地區善治」的目標。不過,如果只有關愛隊的總指揮(即當區民政事務專員)來作協調,他們顯得孤掌難鳴。因為民政事務專員公務繁重,除負責與地區團體的溝通、合作外,亦要協調地區層面的政府部門,就算每日有36小時,都未能應付龐大工作量。

 

有見及此,筆者建議,在民政事務專員轄下設立恆常應變小組會議,顧名思義,要求各個關愛隊派出擔任「救火」(負責危機處理)角色的成員,參與恆常小組會議,讓他們能夠與地方層面的不同官員開會,當中包括社會福利署、民政總署、房屋署等部門互相交流意見,建立彼此間的互助、互信。假若社區不幸地發生重大事故,如三級以上火災、大停電等,這個恆常應變小組即時承擔「救火」工作,擔任不同崗位,協助有需要居民。

 

再者,除了地方部門首長須與關愛隊通力合作,就算部門前線的職員亦要互相合作,配合關愛隊工作,如房屋署、食環署的職員,他們是最主要接觸市民的,假若他們不配合關愛隊工作,處處阻撓,政府想透過關愛隊的信息未能真正傳遞到位。

 

除了與關愛隊建立默契外,地區政府的官員亦要放下以前的工作心態,不能再抱持以前「按本子辦事」的作風,不單止做不好事情,更加淪為笑柄。公務員事務局亦要以地方官員的績效指標作為升遷、降職的重要指標,革除官員抗命的情況再度發生。同時,若果在重大事故時處理不當,或做事粗疏,就要向公眾交代及問責。

 

最後,關愛隊若能與地方政府部門官員通力合作,大家都抱持居民的福祉為首要責任,能夠將政令由中央傳達至地方,實現地方良政善治。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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