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文章】保障工人性命宜訂最低罰則
【獨家文章】保障工人性命宜訂最低罰則

本港的職業安全從整體數字去看好像在改善,但致命的工業意外卻在近年不斷增加。按勞工處的職業安全及健康統計數字簡報,致命的宗數由2015年的177近年低位不斷上升致去年的263。致命率由2015年的每千工人有0.06因工死亡升至2021年的0.091,升幅竟是驚人的50%!這個升幅不可能是偶然,而肯定反映了結構性的原因。那就是過低的罰則和賠償。 


勞工處職業安全部稱去年整體職業安全傷亡個案比2020年為高的原因是2020年基數因新冠疫情關係停工事件多不尋常地低,所以2021年和2020年不宜作比較。但致命率應已考慮開工人數,之所以連年升高絕對須要正視。政府如今建議把最高罰則由多年來沒有改變的50萬元大幅調升至1000萬元,值得支持。但是最高罰則有多高未必真的有阻嚇力。問題是原來大大偏低的50萬元最高罰則也鮮有實際用上。年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罰金向當時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提問,得悉2018年在高危的建造業,因工死亡個案平均罰金僅為港幣27000大元,只是五十萬元的5.4%。 


要知道一年263宗死亡個案即是每星期約五名工人喪生,或五個家庭遭破碎橫禍。我們必須認真提高阻嚇性,促使業界認真出盡法寶降低死亡事件。 


個人認為政府不可能光靠要求某些指定程序。只要業界按規定做足便可免責。原因是每個工作環境都不同,政府不可能把所有安全措施都一一盡列。我建議採納龍漢標議員對死亡和嚴重傷殘個案採強制最低罰則的建議。不論僱主有沒有採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只要出現造成死亡和嚴重傷殘嚴重個案就務必發出起碼100萬元的罰則,僱主就不敢造次,就會採取所有想得出的辦法避免事故。工人的性命才有保障。 


今年8月油麻地母嬰健康院停車場有巨型鐵閘塌下,壓死一名43歲女保安員事件和7月男子組合MIRROR在香港體育館所舉行的演唱會中舞台上方懸掛的一個大型LED顯示屏突然墮下擊傷兩名舞蹈員事件都不是高危環境下的高危工作,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意外。原來鐵閘塌下壓死人早有前科。3年前在新田一個商場就發生過一名62歲保安員遭鐵閘塌下壓死。上月安達臣道精進建築地盤發生冧天秤意外導致3死6傷,前幾天大角嘴新油麻地公眾貨物裝卸區又發生奪命工業意外,一名26歲工人遭吊運中的磚頭砸死。筆者深信:只要100萬元最低罰則落實,就可以避免不少悲劇。 


筆者建議罰金可作為對家屬的初步和即時的賠償,協助他們渡過艱難的時期。也建議按疏忽的程度和僱主的經濟能力分別可以把罰金提升至不超過1000萬的水平。希望往後職業安全能更到位。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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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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