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在香港當官似乎有點委屈,錢像流水般用去,不單止沒什麼大作為,反而有不少自己人窩裏反,跟特區以至國家抬槓,倒像用錢給自己添麻煩似的。
聘請公務人員,薪金隨便十萬八萬,卻有人去示威反政府,甚至暴動;用千萬元請大狀為勝算不高的黑暴案辯護,結果只養活了不少「人權律師」,在法庭內外都跟政府對着幹。
國安法實施後,情況像好了些,至少沒有太多荒謬事浮出來。可最近花近50億元建造的西九文化區M+博物館,依然弄出不大不小的問題,有明顯嘲諷國家的藝術品展出,包括艾未未的《洗白》和王興偉的《新北京》。
《洗白》是一堆漆上白油的陶罐,部分的白油剝落,按館方的介紹,展品「表明粉飾洗白不僅無法完全掩蓋過去,而且還會成為歷史的一部分」。《新北京》則是六四事件中民眾運送傷者的二次創作,畫作裏傷者給變成企鵝。
兩件展品的政治意圖明顯不過,用不着專家學者分析解釋,普通人都知道作者在說什麼,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主席唐英年卻挺身而出,為《洗白》洗白,他說「他(艾未未)特地用工業白油表達西方工業革命對中國文化一定的影響,歷久後工業白油開始剝落,即是說中國文化的初心、本身源遠流長文化仍然表露出來,真相不能洗白、歷史發生的都是真相。」
藝術創作的含意有不同理解,平常不過,但唐英年這番解說卻來得突兀,顯得不倫不類,他的看法既與館方介紹的原意和市民的理解有出入,卻又好像要做作者的代言人,那麼他的解讀究竟是自己的意思,還是作者說的,倒應該說清楚。
唐英年說博物館對展品的取捨,完全合乎法律,相信這也是決定展出那兩樣展品甚至所有展品的原則。沒有人會懷疑他的承諾,否則國安處的人員早扣了西九管理局的大門。但合法,正確些的說法應該是沒有違法,就是不是一所用公帑營運的博物館選取展品的唯一準則?
在文明社會,刑事法律是嚴格的,亦是針對不法行為最起碼的規範,但作為公營機構,不比個人,除法律的規範以外,還要有社會責任和公義的考慮。博物館由公帑設立,董事局由政府委任,面對社會大眾,甚至國家,不能說只要沒犯法便可以展出任何帶着政治目的的藝術品,還得問應不應該展出。
唐英年主席認為藝術創作與社會發展脈絡息息相關,大眾應保持多元、開放、包容態度看待。那倒易辦,他可以考慮增添幾幅國內政治漫畫家「烏合麒麟」的畫作,包括諷刺澳洲軍人殘殺兒童的《和平之師》,因美國黑人喬治.佛洛伊德被壓喉死而作的《敬呼吸》和《白宮粉刷匠》,針對所謂香港反修例運動的《偽神》和《炮灰》等等,選擇多的是。
若M+博物館不想開罪國際朋友,希望多元發展,何不買下高志活的「國殤之柱」,反正到現在還沒有人說那根柱子不合法。幫忙香港大學拆解這個绑了24年的死結,投桃報李,也許划算。
艾未未主張:「行為即藝術」。姑且不去探究這話的哲學邏輯,但可以肯定的是,藝術有優劣,行為可善可惡,就看怎樣選。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1年11月19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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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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