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港獨」損害國家主權
煽動「港獨」損害國家主權

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自去年起已多次發表專題文章,鼓吹香港「命運自決」,散布「香港民族論」等謬誤觀點,1月號的文章更是煽動港人與中央政府公然對抗,甚至以武力手段爭取民主,爭取「獨立」,言論瀰漫濃厚的「港獨」色彩。從爭取民主到煽動「港獨」,這已不只是政制及香港內部事務,而是關係國家主權及國家統一的原則問題。縱然所謂「港獨」的主張是痴人說夢,但各界仍必須正視這個問題,並嚴正揭示當中的謬誤。

變本加厲煽動港人與中央對抗

鄧小平先生在1980年代與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談判香港回歸問題時,就明確強調香港「主權問題不容談判」,香港主權是一個原則性問題,在回歸前已不能成為中英談判的外交籌碼,在回歸後更加不會是「港獨派」的政治籌碼。《學苑》散布「港獨」言論,企圖以「港獨」為手段達至「自決」,其實是犯下政治邏輯上的謬誤。

自基本法頒布以來,就確立香港回歸以後是在「一國」的框架下,維持固有資本主義的制度繼續發展。當中「一國」是基礎,沒有「一國」也就談不上「兩制」,香港的管治權也是從屬於主權。那些宣揚「民主自決論」的人,聲言民主發展屬香港內部事務,應由港人「自主自決」,單方面強調「兩制」,而忽略了「一國」的重要性,是完全曲解了「港人治港」和「一國兩制」的精神。

必須指出,香港的管治權是由國家主體賦予的,「一國兩制」不是聯邦制,故此香港從來沒有固有治權,所以就不可能有嚴格意義上的「內部事務」。更為重要的是,從爭取民主到「民族自決」,再到煽動「港獨」,根本是本末倒置。由主權規定治權,再在治權的基礎上實現「港人自治」,向來是一以貫之的邏輯,假若以主權問題作為政制發展的籌碼,便完全落入以目的為手段的荒謬地步。

《學苑》多篇文章在談及「港獨」問題時,提及香港若要爭取「獨立」,獲取國際力量聲援是重要一途,當中不少人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是一紙國際條約,英方應以中方未能履行《聲明》協議為由介入香港事務,藉此支援「港獨」。

「港獨」言論應引以為戒

香港問題完全屬於中國內部事務,任何國際條約對國家內部事務都不具有干涉權。《中英聯合聲明》就中方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和過渡期有關安排,對中英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清晰劃分。《中英聯合聲明》沒有賦予英國在回歸後監督、調查香港事務的權力。香港回歸後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香港基本法的依據是中國憲法,絕非《中英聯合聲明》。

《學苑》是港大學生會的刊物,為了尊重學術自由及言論自由,《學苑》一直被賦予高度的自主性,然而任何自由也是有邊界的。《學苑》以「民族自決」為題,鼓吹「民族自決」的「港獨」思維,實質上就是煽動分裂國家,而且是煽動暴力抗爭,這與「佔中」在骨子裡是一樣,都是在自由的保護罩下僭越邊界,各界對「港獨」言論應引以為戒。港大同仁亦應多加思量,以免此風劍走偏鋒,從此讓港大的英譽毀於一旦。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5年2月18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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