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垃圾食物廣告vs言論自由
禁垃圾食物廣告vs言論自由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疫情期間,你有否因為吃多了零食而變胖?英國政府宣布將會從明年底開始,禁止「垃圾食物」的電視廣告於早上5時半至晚上9時期間出現,另外亦不准許網上宣傳。新法例讓不少支持首相約翰遜的議員驚訝:因他從政早期一直認為不應向高鹽、高糖、高脂食品徵稅,直至去年他患上新冠肺炎之後,才開始強調減肥是降低新冠肺炎死亡風險的有效辦法,並指出超過四分一的英國人受肥胖症(obesity)影響,於是決定立法規管垃圾食物廣告。


今次修例影響的食物包括朱古力、漢堡包、薄餅、餅乾、薯片、糖果、蛋糕、雪糕、汽水、加甜果汁。為免小商戶受牽連,法例訂明僱員人數少於250人的企業,將不受新規定所限制,故街坊食肆當不受影響。此外,為了避免引起食品製造業界強烈反彈,這次修例只針對個別產品而非品牌,藉此鼓勵業界生產更多健康食品。


留意英國早在2008年已經有專門針對兒童的「垃圾食物廣告禁令」,但當時的重點是規管以兒童為主要觀眾的節目和頻道,不像這次以時間劃線的一刀切手法。正因如此,故也有輿論批評新法例影響言論自由:因為其立法原意某程度上暗示,連成年人亦缺乏分辨對自己無益的食物之能力,所以才需要透過政府立法篩走部分資訊以保護市民。甚至有評論認為,新法例反映政府根本就是把成年人視作小朋友。


固然,從解困新聞學的角度,單有廣告禁令卻肯定不是一個完整的答案──因為降低對垃圾食品的宣傳,不一定能大幅減少其需求,遑論消費者會自動轉向選擇更健康的食品。就正如禁止香煙廣告的政策要收效,既需要配合醫療系統推出全面的戒煙計劃,亦必須阻止新型香煙產品的出現,故電子煙與加熱煙必定要立法訂明禁止出售,否則一旦容許受規管,便有機會被誤信為是戒煙產品,實際上卻是讓人無限期延續煙癮。


從政治意義的層面分析,約翰遜今次推動禁止垃圾食物廣告的法例,亦很大可能不太理會最終效果如何(例如平均讓肥胖症患者減磅多少)。對不少從政者而言,這些以道德為基礎的法案和法例,本質上只是「道德宣傳活動」,目的是讓公眾感覺到相關議題跟自己有密切關連,便已足夠讓官員或議員們看來已經有所跟進。


超越政治宣傳,更完整的政策答案為何?一套全面應對肥胖症風險的政策,除了廣告禁令以外,至少需要以下四個正面元素:(1)為市場提供更多誘因引入健康食品;(2)讓低收入家庭有能力購買健康食物;(3)生產並推廣針對貧困兒童之營養零食;(4)最重要還是在各區增加公共空間及體育設施,鼓勵全民運動。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1年7月1日


原圖:xinhu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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