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革香港 檢討問責制
變革香港 檢討問責制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李慧琼


過去幾年,世界格局不斷變化,地緣政治異常複雜,香港更成為大國博弈的戰場。過去一年,國家落實了香港國安法,而完善選舉制度亦完成立法程序,香港社會出現了一個契機,能夠由亂走入治。就此,我們需要尋找良政善治的方法,回應時代訴求,而民建聯早前提出「變革香港」,檢討主要官員問責制更是重中之重的改革環節,因為主要官員問責制於2002 年推行至今,存在至少六大不足,令到其成效與當初推行的目標有落差。


首先,歷屆政府團隊都未能展現強烈的共同理念及經歷,特首因為不能夠擁有政黨背景,以致委任的問責官員來自五湖四海,難以建立團隊默契。一旦遇到危機及重要政策時,市民看不到問責團隊合力為政策護航,共同化解危機。2019 年的黑暴是明顯的例子,不少市民都批評團隊未能有效發揮應有的團結力量。


其次,問責制未能有效廣泛吸納社會精英。社會期望問責制能打破只有公務員參與管治的情況,但特首組班卻遇到不少困難,加上香港是個熱廚房,不少有志之士都不願加入政府。現屆政府共有20 名問責官員,當中七成來自公務員團隊及紀律部隊,若不計由政黨推薦的人才,真正透過問責制而吸納的社會精英人數,確實比預期中少。


建立清晰的從政階梯


第三,問責制未能建立一個系統的人才庫。現有問責制的設計未能為有志從政人士,建立一套清晰的從政階梯,讓他們放心加入管治隊伍,例如有調查指曾任政治助理的34 名人士中,只有3 名最後能夠晉升為副局長。可見,政治助理與副局長之間便出現斷層問題。


第四,問責制未有適當地完善問責方式。問責制要求官員為政策成敗或個人操守問題,承擔責任。但何謂重大政策失誤沒有客觀標準,亦欠缺廣泛的社會共識,而過去因推行政策失誤而承擔責任的官員亦非常少。因此,在市民眼中,問責制並未能體現問責精神。


第五,團隊的分工及政策局的設置,沒有與時並進。土地房屋的問題,是社會廣泛認同必須即時解決的深層次矛盾。但在現屆政府架構之下,由發展局負責土地規劃及開發,房屋政策則由運輸及房屋局制訂,這個跨局架構自然未能有效推動大規模興建房屋的措施。


最後,現行的管治架構未能讓問責團隊有效領導公務員。在現行管治架構下,局長對政策局內的人事任命沒有合適的處置權,但問責制卻要求局長負上所有責任,這個權責不相稱問題有必要檢討。


現在是一個改革的年代,亦是一個需要良政善治的年代。民建聯早前提出「變革香港」,就是要回應時代的訴求。筆者會就此重大議題,繼續推動議會辯論,並期望社會各界就良政善治多提意見,集思廣益,讓我們稍後制訂具體建議時更加完備。


原文轉載自《商報》 2021年6月25日


原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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