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闢謠 評評理
闢闢謠  評評理

前周一《文匯報》報道了教資會的大學學術研究報告,引起了社會非常廣泛的討論,一些媒體更指本人有泄密之嫌。本人其實不想對事件公開發表評論,但是非扯到本人頭上來,也只能在此闢闢謠,也請大家評評理。

本人鄭重在此聲明,本人從事公務多年,一直恪守政府在委任時所要求成員遵守其程序和保密的要求,從無把列為機密文件的內容向外泄漏,過去沒有,今次也沒有。今次教資會的大學學術研究報告,在會上確曾討論,但本人並無向外界泄露報告的內容,亦無為此接觸任何新聞機構。而本人亦不保存報告的副本,對於報告的內容,本人亦只能憑記憶,記得研究的方法和架構,以及極小部分的數據。

傳媒爆料常見成績才是主菜

今次的事件,部分傳媒和陳文敏本人,把焦點放在泄密之上,而把事件的關鍵,就是個別大學的研究成績,尤其是出人意料的成績避而不談。泄密,當然不應該、不理想,但放在今天香港的傳媒生態,各大媒體,有哪一天不泄密?有哪一天不「爆料」?各大傳媒,各顯神通,要務求找到獨家的第一手新聞來報道,社會各界和讀者,早已見怪不怪。而事實上,亦無法例明令禁止媒體泄密「爆料」,甚至媒體認為這正是維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再者,今次泄密的報告,其實是預定了在1月27日下午發放公布,既召開記者招待會,也會把報告放上網,所以內容已經肯定會曝光,用廣東俗語來說,是「醜婦終須見家翁」。對報章而言,早一日就是獨家,對其他人而言,早一日和遲一日也無大分別,成績是這樣就這樣。如果《文匯報》不在周一「爆料」,到周二公布成績時,也可以做一模一樣的評論,陳文敏也是面對同一樣的批評。泄密是早晚的問題,成績才是主菜!

陳文敏上周二在《明報》撰文,標題是〈干預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內文是針對他會擔任港大副校長一職。首先,香港大學從來沒有公布過有關陳文敏擔任副校長,所以這是傳聞,其實也是泄密。校內人事任命,當然列為機密文件,但結果又是事先張揚,成為每日恆河沙數的泄密新聞之一,而陳文敏對這些泄密也不以為忤。大學高層任命,過去不少也引來社會的討論,遠的不說,近年來如公開大學的黃玉山校長、嶺大的鄭國漢校長,引起不少討論,那時陳文敏有沒有仗義執言,說政治干預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就算港大校長馬斐森的任命,不也是引起校內校外的議論紛紛,也不見陳文敏出來捍衛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而唯獨是《文匯報》提早一日泄露了學術評審報告,而又涉及陳文敏被預早泄密會擔任副校長的不利言論,那才挺身而出,要捍衛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

《文匯報》如何得到資料,又為何先一天公布,個人不得而知。但報告內的評分,目前已經上網公開,這張給8間大學研究成績的成績單,大家都可以自行研判,讓數字說明道理。8間大學都是用公帑資助的公立大學,而他們進行的學術研究也是來自公帑,所以公眾有權知悉和評價,泄密是時間的問題。大家不想看泄密,就看網上公布的資料好了,一些媒體的質疑,是否有道理?用最簡單的方法和邏輯,就是港大法律學院自己比自己、港大法律比中大法律、港大老牌學系之間的互相比較,大家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港大法律學院能取得3星和4星的研究只有四成六,不及一半;和中大的六成四相比,也差了一大截;港大自己全部的三四星比例是五成一,一些王牌學系高達六成多,就算是中學生,也可以看到這是問題所在。是抹黑也好,抹白也好,事實就是事實,道理就是道理。

面對這張成績單,面對一些媒體的指控,陳文敏當然可以解釋,也有機會解釋,但問題是這評審花了大量人力物力,集合全球頂尖學術界人士來評核,這當然是一個重要的學術指標。如果不重要,何必勞師動眾,花費巨資。中大港大的專長有所不同,就算是事實,也是無關宏旨,除非陳文敏可以證明港大的專長是不需要研究,也不利於研究,又或者更直接地說,港大法律是不重視研究,那就一了百了。

事實就是事實動機難以評論

在今次評審,港大法律取得4星有百分之九,3星有三成七,2星和1星為五成一,不及格的也有百分之三。這是事實,所以陳文敏只能回應和解釋這些事實。當然,他可以引述其他指標來說明他們是如何優秀,這也是讓公眾可以有更多資料。當然,陳文敏仍然可以說他們比城大較佳,從評審報告中的成績也是事實。

是否抹黑,是動機的問題,我們很難評論,但如果港大法律學院在學術研究評審中拿三四星的比率高達七成,鰲頭獨佔,那就怎麼抹都不會黑了!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5年2月11日

原圖:bastillepost.com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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