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美國總統選舉無結果作準備
為美國總統選舉無結果作準備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美國大選將於11月3日舉行。一般情況是11月4日凌晨便會知曉總統寶座花落誰家,但今年因疫情而多了大量郵寄選票,而過百萬郵遞投票的點票結果,則會因為各選區的點票方法不一,而或許數天後始能核實,甚至會由於司法程序而拖延數星期,故此有危機管理專家倡議社會各界及早準備。


根據YouGov上月中旬的民意調查顯示,只有22%的美國人認為今次總統選舉是公平、自由而不受操控──當大部分群眾對整個選舉過程的信心極為薄弱,任何前後不一的訊息,也有可能觸發全國大規模騷亂。


然而特朗普的基本策略,就是唯恐天下不亂,目的是讓選民覺得必須依靠他來強勢管治。奇襲之一,正是不斷強調郵遞投票易作弊。專家估計,相對於許多拜登支持者會選擇郵寄選票,大量特朗普支持者會因為總統大力批評,而待至選舉日才親身投票。


隨時興訟定勝負


關鍵在於,過去郵寄選票只佔許多州份的5%至6%選票,但基於疫情令不少選民不願出門,是故今次郵寄選票有機會佔某些州份的總票數一半之多。選舉當晚,由於親身投票的票數多數會較早完成點算,按上述情況推演,則11月4日凌晨已點完的選票,有可能顯示由特朗普大幅領先。


問題是若然特朗普不等郵遞選票點算完成,便單憑親身投票的票數宣布自己經已勝出,甚至呼籲支持者上街慶祝:這樣的訊息經傳媒廣泛報道後,則即使拜登在終極點票後獲勝,也會惹來大量質疑,甚至因為訊息混亂,而讓有心人借此煽動騷亂──許多人擔心特朗普不願意承諾和平移交權力,正是因為擔心以上的情況發生。


亦因如此,所以不少團體和學者都多次提醒傳媒,未來四星期除了報道選情有多激烈,更重要的工作,其實是花時間與篇幅向市民解釋選舉程序,並推演不同情景下,美國的法律框架有哪些規定,以盡量減低政客利用假消息操控群眾的風險。當中至少包括認識下述日期及相關流程:


12月14日:選舉人團投票日──相信不少讀者都知道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票」制度,因此在11月3日大選後,各州的選舉人還需要在這天正式投票。換言之,如果到時某些關鍵州份還未確認最終點票結果,便有機會令總統選舉亦未有結論。


1月3日:新一屆國會議員正式就任──視乎情況,到時有可能需要討論緊急應變程序。


1月6日:參、眾兩院舉行國會聯席會議──此乃總統選舉結果之確認會議:正式點算選舉人票並宣布贏家。若到時仍未確定關鍵州份的選舉結果,美國無疑進入緊急狀態,必須啟動應變程序。


1月20日:總統及副總統任期於中午屆滿──法例規定總統及副總統任期必須在這天正午完結。如仍未有下屆總統選舉的贏家,則選舉法例訂明現任總統不得繼續工作,並按名單交由「署理總統」負責解決選舉爭議(名單第一位則是眾議院議長)。


各方輿論均認為特朗普只能夠接受自己勝出,而不肯承認落敗,並有機會興訟來企圖推翻選舉結果,故愈多選民了解以上程序,將會減低假新聞亂傳的風險──當然,在後真相年代,這種想法也許只是一廂情願。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0年10月7日


原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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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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