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定《禁蒙面法》 助遏暴力升級
速定《禁蒙面法》 助遏暴力升級

反修例風暴已逾百日,香港仍困處死胡同,不但抗爭日烈,連被視為一國兩制象徵的「馬照跑」,以及體現「一國」的國慶煙花也遭「攬炒」而被叫停。

 

暴行難於短期平息,並將成為生活的一部分,若不想社會被暴徒綁架,就要制定《禁蒙面法》,遏抑暴徒僥倖盲動,助力止暴制亂,依法重建社會秩序。

 

示威演變暴力 衝擊幾代人努力

 

遊行集會是基本法賦予的基本的自由和權利,只要符合一國兩制原則、依法以和平方式進行,都是法律允許的。但連串的示威和暴力,武器層出不窮,手段極其狠戾,已將香港推向極為危險的邊緣。無論政治法治、社會秩序、經濟民生和國際形象都承受深未見底的負面衝擊,不僅損害了香港幾代人積累的發展成果,也令傳統優勢減弱、新的經濟增長點難以形成,嚴重窒礙整體發展和改善民生的腳步。

 

免成暴行護身符 屬國際標準

 

暴力就是暴力,違法就是違法,狂悖的暴行更會踐踏法治精神、挑戰國家權威。乖謬的無政府活動,除了破壞社會安寧繁榮外,可達到甚麼?示威者把自己一生前途,押注在暴力罪行,損人累己,毫無意義。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成為社會最急迫和壓倒一切的任務。

 

香港的遊行示威,次數位居全球前列,卻走上暴力邪路,為維護公共安全和他人的遊行自由,應參考國際慣例,立法規管甚至禁止有人在示威或集會等場合,以面具或口罩掩飾身份,把口罩轉作違法暴行的護身符。

 

須指出,「黑衣蒙面」在古裝片中是殺人越貨惡徒的形象,當代則是IS(伊斯蘭國)劊子手的典型裝扮,旨在鼓勵膽小怯懦的激進分子「惡向膽邊生」。根據「黑群戰術(Black Bloc)」,這可讓示威者獲取同樣裝束帶來的組織性、儀式性以及相互支援的安全感,還可使他們對實施暴行有更大的僥倖心理。國外的實踐證明,「黑衣蒙面」的遊行示威幾乎都會以暴力收場,令除面罩成為國際法治的標準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反對派本身,過去在策劃非法「佔中」時,也曾勸喻參與者不要戴上口罩蒙面,以示自己敢以真面目參與公民抗命的勇氣,並願意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其實,參與暴力示威的人絕對不蠢,理應知悉火速發展的識別系統,有機會破解口罩這種遮掩功能,再配合其他調查手段,最終令暴徒無所遁形。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加上煩瑣的司法纏訟,在當前香港止暴制亂形勢嚴峻的情況下,不能指望單憑一紙立法,就能禁絕示威者蒙面示威,並能解決所有社會矛盾,但類似法律規定若能盡快出台,肯定會有助於抑制暴力進一步升級。

 

減起哄式參與 回歸理性初心

 

依法取締違法示威者,平息街頭衝突,屬於政府的主要管治職能。如果政府早日立法禁止示威群眾以口罩遮面,相信可讓活動回歸客觀理性的初心,減免起哄式的參與,暴力將大幅減少,提升止暴制亂的成效。

 

原文轉載自《經濟日報》 2019年10月1日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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