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收款申報 捨易取難惹質疑
議員收款申報 捨易取難惹質疑

今次網上洩密而引爆的政治捐款事件,影響深遠而且廣泛,從事件的發展過程來看,還未發展到盡頭,有可能再有新料可爆。

捐款涉競選期 漏報後果嚴重

但就算已發放的文件,還有很多地方未經分析和討論,即使是已經受關注的事項,還是狐疑處處,有關的政黨和議員的解釋尚未令人滿意,在窮追猛打之下,有可能愈挖愈多!

簡單從一些已經曝光和已作討論的事件來分類,最核心的當然是違法的問題。據資料顯示,有起碼三筆的懷疑捐款,是在競選期間進行。香港法例對競選經費規管甚嚴,如果漏報選舉經費,後果可以相當嚴重。

而另外一些自稱代收的捐款,其真正性質為何?有沒有合理的授權?又有沒有逃稅的意圖?這些都是法律的問題。有關的司法和執法部門,一定會秉公辦理,有罪則繩之於法,無罪則還議員政黨一個公道。

法律責任外 更有政治責任

對於這些調查,個人是相當有信心,根據過去的經驗,有關的部門,都是依法追查,沒有偏私。而且在現時的金融制度下,金錢往來,基本上都是經過銀行系統往來交收,尤其是上10萬元的交易,很難通過百分百的全程現金流轉。就算一方收下現金,支付的一方也有提款紀錄,而收的一方,也很難再全部通過現金去支付,所以通常又要回流到銀行系統。幾十萬交收要做到全無蛛絲馬,根本就不可能。而有關的調查單位可謂經驗豐富,今次捐款的往來複雜性,只算是小兒科,一經追查,一定水落石出,所以認為被冤枉的議員,也不必過慮!

法律責任之外,也有深遠的政治影響,盡管在法律上沒有問題,又或者不是法律規管的範圍,但還有公眾觀感,也就是政治影響。

在香港,一直都喜歡用公平、公開、公正來評價政策和政治人物的行為,政治捐款,並不是不見得光的行為,而且有適當的法例規管。而規管的集中於個人,對用公司和社團註冊的政黨,只受一般法例規管。

雙重標準 公平公開只淪口號

捐款等同公司收入,100億也不嫌多,也不必向公眾披露捐款者身份。相反,議員因為正使用公權力,所以立會有清晰的申報利益。不是不能收,但收了要讓公眾知,這就是公平公開公正的制度基礎。

令人不明白之處,就是議員會選擇了較嚴、須申報的捐款渠道,而不選擇規管較寬、不用申報的政黨捐款渠道,而最終又不曾申報而鬧出風波。這種捨易取難,明知故犯的做法,也令人相當費解,也因為是費解,所以公眾更有疑心,要求那些議員坦白交代。

最後一提,泛民今次涉及的捐款事件,不只是一個獨立事件,更具傷害性的,就是他們的雙重標準,叫得最多的口號如公平公開公正,原來真的是用來叫的口號而已!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4年8月7日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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