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浴火,定要重生?
要浴火,定要重生?

和一班友人合作結集成書,亞洲週刊編輯起名《回歸20 年,香港浴火重生》,安排了本周四在書展期間於會展舉行分享會。香港已走到了臨界點,港人要繼續在水深火熱的爭拗中,蹉跎歲月,還是走出死結,尋覓重生?回歸廿年,特區政府換屆,曾經火熱朝天的港獨自決派,卻像鐘擺一樣走到了極點,過激的行為帶來嚴重法律的後果,不少年輕人因為參與旺角暴動要坐監,自決派領袖人物如黃之鋒和岑敖暉,因違反法庭禁令,踏入旺角,涉「藐視法庭」認罪。連續六位立法會議員為「誓願當食生菜」,因低級錯誤而被高院判決喪失議員資格。宣誓犯規,不是無心之失,而是打着紅旗反紅旗——他們以反建制高姿態,直搗建制——誓言充滿打倒建制的口號。我十分奇怪,既然反對特區和中央政府政權,為何入建制?

因為要用政府的資源,堵塞政府施政——這是入建制的原因,做議員有議政平台和薪津,在議會中亂講話,還有法律免責的保護;身為立法會議員,卻不尊重法治——議員拉布成風。即使財委會要過的議案,是利民紓困的,如36 億教學新資源撥款等等,議員照樣吵吵鬧鬧,反而騎劫這些民生議案,要脅政府講數,要求政府不追討四名被DQ 的議員的薪津和訟費。當四名被DQ 的議員被高院宣判議員資格被褫奪,非建制議員公然硬推四人入財委會,視法庭判決如無物,明顯有「藐視法庭」之嫌。

立法會議員是巿民選出來,以捍衛巿民的利益,維護法治。現在反過來,議員挾持利民的施政,迫使政府讓步,反而捍衛議員的利益為先,利用立法會議員身分,打倒法治。你們對得起巿民麼?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7年7月19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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