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懼訴訟風險確認政治誠信
毋懼訴訟風險確認政治誠信

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將在今日結束,五區參選名單均逾10張,選情相當緊張。選舉管理委員會在今次選舉加添新安排,要求參選人額外簽署一份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和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等等,用意明顯是阻撓主張「港獨」的人士和組織參選,從而杜絕其當選成為立法會議員,避免日後以議事廳作平台宣揚「港獨」。

港獨禍胎須摘除

香港在回歸之後,雖然經歷幾許政治風波,亦引發連番政治震撼;但傳統的建制和非建制陣營對峙的政治版圖,卻能基本維持,六比四的黃金定律亦一直保留;只是當中的非建制陣營,卻是一次風波一次碎裂,在主流「泛民」之外,先有一人政黨,再而是激進「泛民」,最新冒起的是一些未有議員代表的青年政黨、「港獨」和本土派,形成一種泥漿摔角般的混戰,再不能以「泛民」去統稱,而只能改稱為「非建制派」。

其實,新冒起的政團和政客,雖對「港獨」、本土和自決等主張琅琅上口,但他們除了逢政府必反,以及凡抗爭必激烈之外,從未清楚提出「港獨」的願景、時間表和路線圖,一切都只停留在想像和口號式的虛擬,因而令人質疑這些是否只是為求取代舊有政治力量而採取的策略性包裝手段?他們是否真的相信香港有能力和有意願去「港獨」?

參選人今次須在提名時簽署「確認書」,屬於借行政手段、程序門檻進行的政治忠誠自我表白,有爭議但不僭越。對於有政黨和參選人申請司法覆核,希望法院在提名期結束前緊急介入處理,但遭高院法官一口拒絕;除因法院須尊重行政,不想踰越份際外,還在於要貫徹維護現行法制,即若對選舉有任何不滿,涉事者都可以在選舉之後提出選舉呈請,包括推翻選舉結果等。

信口雌黃失誠信

法院的裁決讓選管會小勝一仗,避免在提名期結束前節外生枝,但問題並未解決,司法覆核只是押後而不是取消,更有理由相信涉及確認書的訴訟,將會陸續有來,敗訴風險依然未散,最壞的情況仍是整個選舉亦判無效,需要重新再選。坦白說,觀乎過往的法院判決紀錄,對於這些訴訟風險,難免讓人忐忑。不過,正所謂「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港獨」涉及國土完整、國家安全和人民團結的大是大非問題,既不容一粒老鼠屎毀了一鍋粥,更不能為縱容吵鬧戇兒而自毀家園。長痛不如短痛,「港獨」這個禍胎必須摘除,否則將禍及全港市民。

有說,簽署確認書純屬多餘,因為政客慣常信口雌黃,宣誓承諾「當生菜」,人生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名利權位,因此多名標誌性的本土、「港獨」分子,都即時簽署確認書,更有發文和高歌擁護基本法,其虛偽功利令人心涼。更有甚者,同屬一個政治聯盟,解釋為何簽署確認書也出現多個版本。有說自己不會以個人身份主張和推動「港獨」和建國;有說自己只是制憲派,不主張「港獨」,卻支持青年搞「港獨」;有說自己願意簽確認書是要留下政治迫害紀錄。如此政治忠誠,如何教選民安心信任,投他們神聖一票?

原文轉載自《香港商報》 2016年07月29日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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