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宜提升至 長遠策略層次
預算案宜提升至 長遠策略層次

觀乎今年財政預算案,身為資訊科技界一員,當然歡迎政府預留五億元推行「科技券先導計劃」,以配對形式去鼓勵中小企採購資訊科技服務及產品而提高生產力和升級轉型,為每間合資格中小企業提供最多二十萬元資助。互聯網專業協會欣見政府並透過旅遊業議會,以配對形式資助中小型旅行社使用資訊科技。我們也支持政府推出和改善多項資助計劃,鼓勵更多私營機構投資研發和應用科技,並將本地優秀研究成果轉化為具商業價值產品和服務。只是我們的財政預算案,應該提升至長遠策略層次,這樣長遠會令我們在新經濟中更具競爭力。

筆者認為「科技券」不只是協助中小企升級硬件,更重要是提升他們應用科技能力,包括應用互聯網、手機應用程式、第三方支付渠道,甚至是創新活動能力等。因為最近統計處《創新報告》指出,香港是以服務業主導的經濟體,工商機構鮮見直接涉及研發創新活動,二○一三年只有一成工商機構曾進行創新活動,只有百分之一曾於二○一四年在市場上推出技術嶄新或經顯著改良的產品或服務。這方面是需要做多點工作。

政府需有大數據思維

另外,政府雖已透過網站data.gov.hk以數碼格式免費發放五千項公共資料,方便業界開發更多流動應用程式,完善現有地理資訊系統,研究連結和整合香港的空間數據。但是我們認為政府需要有大數據思維,建立一個能包括如金融及交通等的跨平台數據標準,並以法例引導公營及私營機構積極參與。目前,銀行、專利交通信息缺乏像其他先進國家的指引推動開放數據發展,政府在這方面需要加強工作。

金融科技對鞏固香港金融業的未來發展十分重要。預算案表示政府會在投資推廣署下成立專責小組,負責舉辦國際活動,協助初創企業、投資者和研發機構落戶香港,也會在「創新及科技基金」為金融科技初創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資助,並劃出三千平方米的專用空間,為一百五十間金融科技初創企業提供支援,以及安排三百名大學生到海外大學參與金融科技訓練營,這些也是良好舉措。可是金融科技法律未能與時並進導致瓶頸,因此應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政策局層次牽頭所有金融科技的發展,而非以宣傳推廣層次策動。以去年生效的《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為例,它仍未能完全對應當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再者,銀行數據系統仍是一個封閉系統,它們沒有誘因去開放數據,支付存款詳細數據欠奉,信用資料庫也未見透明。真正的對應方案還是改革金融數據的環境及平台,做到真正可交換數據及標準。由於立法、要求金融機構開放數據、訂立數據標準及設立平台,已屬於整體策略層次,超越投資推廣署職能,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帶領是十分重要。

網購配送勿與民爭利

針對電子商貿,香港郵政會在社區設立自助領件櫃,便利市民領取郵遞的網購貨品。香港郵政會進一步便利網商安排投寄配送;並會繼續與貿發局和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合作,為本地中小企提供電子商貿支援服務。由於現時不少快遞公司已經有提供集運配送服務,做到既便宜又高效,希望香港郵政、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貿發局在發展業務,協助中小企發展之餘,要留意避免引來「與民爭利」的指摘。

在促進初創企業環境方面,預算案已有不少着墨,《施政報告》也說會在蓬塘多建一個科學園。但由於香港主要商業活動集中在市區,政府可以考慮在市區(例如東九龍),撥款科學園成立「商務發展中心」,協助初創和科技企業作會議、推介活動、融資路演等用途,幫助他們接觸更多客戶及投資者。

從這份財政預算案中,我們樂見財政司司長理解到互聯網改變世界經濟格局,並塑造出全球「新經濟秩序」,香港也要配合創新驅動經濟模式趨勢去升級與轉型。因此,我們不能用傳統思維去迎接創新科技,單單以現有的東西去做小改善是行不通,我們需要的是突破思維,甚至是範式轉移。事實上政府應從策略層面去思考,並藉着數據平台、標準、法律、支援基金等項目去實現創新、升級與轉型,做到產業、人才、法律、環境及科技的核心競爭力提升,希望大家一同思考。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6年2月25日

原圖:isd.gov.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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